2014年民生工程有哪些 听听您的意见
时间:2013年11月20日 点击次数:12314
为确保民生工程更加符合民意、更加富有成效,我市将面向全市公开征集2014年拟办民生工程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集民生工程的原则为市财力可承受的原则,所提民生工程应充分考虑市财力因素,将民生工程能否办结与财力支出、政府行政能力结合起来。民生工程内容惠及对象要考虑其全面性,惠及大众;也可以从扶贫济困角度出发,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民生工程办结期限为1年,所提民生工程应考虑办结时限。征集民生工程内容要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主要包括就业再就业、支农惠农、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经济发展、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城市建设、环境治理、食品药品安全、困难群体救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
征集民生工程渠道有五条:一、新闻媒体征集渠道。市委宣传部负责,通过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新乡网等媒体向社会广泛征集民生工程意见和建议。各新闻单位要开辟专栏,指定接待人,公布热线电话,作好记录,及时总结。二、领导信函和“市长信箱”征集渠道。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负责领导信函及“市长信箱”的工作人员将进行梳理、分类整理,分析甄别出带有普遍性、共性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拟办民生工程的意见和建议。三、“人民来信”和信访接待征集渠道。市委群工部要在认真分析和总结信访工作的基础上,对于群众反映问题比较尖锐且涉及大众利益的事情进行梳理,提出拟办民生工程意见和建议。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征集渠道。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市政协办公室要通过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发放问卷或者召开座谈会等新式,征求意见和建议,提出拟办民生工程的意见和建议。五、各县(市)、区,市直单位(部门)征集渠道。各县(市)、区,市直单位(部门)要注重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在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内征集意见和建议,提出拟办民生工程意见和建议。
我市要求各单位明确责任人,专题部署这项工作,对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和筛选。各单位要于11月30日前分别报送至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政府部门将意见和建议报送至市政府督查室(行政大楼1号楼203室,电话:3696012),党委及其他部门将意见和建议报送至市委督查室(行政大楼1号楼205室,电话:3699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