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三十六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4年08月25日 点击次数:1166
刘会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民养老金,缩短农村城市差别”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提出的提高农民养老金,缩短农村城市差别问题,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2014〕84号)文件精神,年满60周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费的城乡居民,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可按月领取养老金;月领取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
另外,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豫人社〔2018〕8号)文件规定:
(1)从2018年1月1日起,最低缴费档次调整为每人每年200元,取消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
(2)自2014年起,逐年连续缴费满15年后,再逐年连续缴费的,每多缴一年,在领取待遇时,每月增发缴费年限养老金3元。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规范个人账户利率办法,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
(3)县财政对参保缴费并持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父母,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0元;
(4)缴费标准有200元—5000元15个档次,补贴标准有30元—340元,相应的档次得到相应的补贴标准。比如:每当年缴费5000元,补贴340元,如果连续缴费满15年,到60周岁领取待遇为每月699.26元(按目前的基础养老金123元来算)。国家为提高待遇领取人员的幸福感、获得感,会根据财力等实际情况逐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我县基础养老金已由最初2010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的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现在的每人每月123元。
群众除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外,还可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待遇需最低连续缴费满15年,且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才能申请退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两者可以同时参保,但是只能领取一份待遇,如果参保人同时参加这两种养老保险,等达到退休年龄后,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7号)文件精神进行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