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二十一批)
时间:2018年06月26日 点击次数:4590
一、新乡市封丘县,第二十一批第3号案件,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90087反映“新乡市封丘县荆隆宫乡荆隆宫村有一个大型养猪场,南边是荆隆宫二中,西边是一个乡办的幼儿园,养猪场臭气熏天孩子们都无法正常上课,附近的居民无法开窗,井水受到污染,都是猪粪味,希望该养猪场能搬迁。曾向封丘县环保部门反映,称管不了需要向农牧局反映,环保局和农牧局相互推诿。”
一、办理情况: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90087
2018年6月21日接到督办单后,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立即责成县环保局、县农牧局核实处理。经县环保局、县农牧局调查核实,该案件与第13批第1号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20113案件重复,反映问题属实。
1、经查,该养殖场实为封丘县赵青绿色养殖场,法人:赵廷清,和王宝祥是夫妻关系。该养殖场建于2004年,2007年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现存栏猪1200头。该养殖场距南边荆隆宫二中约150米,荆隆宫二中2005年改建,2017年扩建;养殖场建场时周边无幼儿园,现在西边的幼儿园是2015年左右建的。养殖场建有容积1500立方米沉淀池,废水排入沉淀池不存在污水直排现象。存在堆粪场地面未硬化、畜禽粪便乱堆乱放现象。目前养殖场已将场内的粪污清除到位,对堆粪场地面进行了硬化、建设了围墙。经政府引导,该养殖场法人赵廷清已保证于2018年9月底关闭搬迁。该养殖场法人赵廷清保证在搬迁前的日常中,将及时清理粪便,处理利用,保持场内卫生清洁,防止污染环境。
2、投诉人多次向封丘县环保局,畜牧局反映无人治理问题。县农牧局荆隆宫防疫检疫中心站3月份向该场下发“畜禽养殖粪便污水处理利用告知书”,4月25日下达畜禽粪污治理“行政指导意见书”,要求该场储粪场防雨、防渗、防溢流,整治粪便乱堆、乱存等问题;县环保局分别于2018年4月27日和5月2日,接到举报人通过环境举报平台反映荆隆宫乡养殖场问题,环保局通过与举报人电话联系,将新乡市环境污染攻坚指挥办公室下发文件《关于印发新乡市2018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新环攻坚办[2018]10号)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解读给举报人,并面对面谈话将文件内容让举报人仔细阅读和拍照。引导举报人将问题反映给县农牧部门,并将农牧部门的电话留给举报人,与举报人反映的投诉人多次向封丘县环保局,畜牧局反映无人治理有出入。
一、办理情况: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90087
2018年6月21日接到督办单后,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立即责成县环保局、县农牧局核实处理。经县环保局、县农牧局调查核实,该案件与第13批第1号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20113案件重复,反映问题属实。
1、经查,该养殖场实为封丘县赵青绿色养殖场,法人:赵廷清,和王宝祥是夫妻关系。该养殖场建于2004年,2007年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现存栏猪1200头。该养殖场距南边荆隆宫二中约150米,荆隆宫二中2005年改建,2017年扩建;养殖场建场时周边无幼儿园,现在西边的幼儿园是2015年左右建的。养殖场建有容积1500立方米沉淀池,废水排入沉淀池不存在污水直排现象。存在堆粪场地面未硬化、畜禽粪便乱堆乱放现象。目前养殖场已将场内的粪污清除到位,对堆粪场地面进行了硬化、建设了围墙。经政府引导,该养殖场法人赵廷清已保证于2018年9月底关闭搬迁。该养殖场法人赵廷清保证在搬迁前的日常中,将及时清理粪便,处理利用,保持场内卫生清洁,防止污染环境。
2、投诉人多次向封丘县环保局,畜牧局反映无人治理问题。县农牧局荆隆宫防疫检疫中心站3月份向该场下发“畜禽养殖粪便污水处理利用告知书”,4月25日下达畜禽粪污治理“行政指导意见书”,要求该场储粪场防雨、防渗、防溢流,整治粪便乱堆、乱存等问题;县环保局分别于2018年4月27日和5月2日,接到举报人通过环境举报平台反映荆隆宫乡养殖场问题,环保局通过与举报人电话联系,将新乡市环境污染攻坚指挥办公室下发文件《关于印发新乡市2018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新环攻坚办[2018]10号)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解读给举报人,并面对面谈话将文件内容让举报人仔细阅读和拍照。引导举报人将问题反映给县农牧部门,并将农牧部门的电话留给举报人,与举报人反映的投诉人多次向封丘县环保局,畜牧局反映无人治理有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