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人社局关于创业(开业)补贴的公示
时间:2020年12月18日 点击次数:18538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33号)和《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8号)的规定,现对我县申请创业(开业)补贴的材料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1. 封丘县城关乡后九甲村特困供养脱贫户高明学在封丘县城关镇健康路831号经营的“明学手机维修‘符合创业(开业)补贴标准,现予以补贴5000元。
2. 封丘县潘店乡黑塔田村返乡创业人员田慧琳在封丘县城关镇平等路南段路东A2-03号经营的“封丘县牛川风米粉店‘符合创业(开业)补贴标准,现予以补贴5000元。
现根据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监督电话:0373-8248387
附件:封丘县创业(开业)补贴公示台账
封丘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