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时间:2021年01月27日 点击次数:14858
封征启〔2021〕第1号
为保障封丘县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封丘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拟作为工矿仓储用地项目建设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地块涉及曹岗乡前运墙村、郭杏头村、谢马牧村,四至范围:东至生产路,西至前运墙村吴俊奇承包地、吴志立承包地、吴志中承包地、吴志国承包地、吴志良承包地、吴志军承包地、张建国承包地、郭玉保承包地、郭玉良承包地、吴俊建承包地、蔡陈保承包地、村集体耕地,谢马牧村赵振承包地、赵勇承包地、谢运才承包地、王兴春承包地、赵忠卫承包地、赵忠建承包地、赵忠田承包地、赵连州承包地、赵良国承包地、赵孟学承包地、蒋文保承包地、蒋文生承包地、赵书伟承包地、赵书亮承包地、赵国正承包地、赵国伟承包地,郭杏头村郭安太承包地,南至生产路,北至封曹路、前运墙村吴俊召宅基地、吴学鑫宅基地、吴军建宅基地、封丘继勋医院、继勋医院西东西生产路。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封丘县政府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归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确认、测绘。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封丘县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在实施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