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时间:2021年05月25日 点击次数:11027
封政文〔2021〕30号
为保障封丘县平煤北控封丘40MW分散式风电项目用地需求,拟征收封丘县曹岗乡丁杏头、乔寨、谢马牧;陈桥镇张八寨、司庄、轩寨;鲁岗镇郭产角、和寨、康寨、祝店计10个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0545公顷。经封丘县人民政府、封丘县自然资源局、被征地乡(镇)政府、村委会共同协商,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拟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0545公顷)项目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一)拟征收地块一四至范围:东至郭产角村集体土地,西至郭产角村集体土地,南至郭产角村集体土地,北至郭产角村集体土地;
(二)拟征收地块二四至范围:东至和寨村耕地,西至和寨村耕地,南至和寨村耕地,北至和寨村耕地;
(三)拟征收地块三四至范围:东至康寨村集体土地,西至康寨村集体土地,南至康寨村集体土地,北至康寨村集体土地;
(四)拟征收地块四四至范围:东至祝店村集体土地,西至祝店村集体土地,南至祝店村集体土地,北至祝店村集体土地;
(五)拟征收地块五四至范围:东至祝店村集体土地,西至祝店村集体土地,南至祝店村集体土地,北至祝店村集体土地;
(六)拟征收地块六四至范围:东至谢马牧村集体土地,西至谢马牧村集体土地,南至谢马牧村集体土地,北至谢马牧村耕地;
(七)拟征收地块七四至范围:东至轩寨村集体土地,西至轩寨村集体土地,南至轩寨村集体土地,北至轩寨村集体土地;
(八)拟征收地块八四至范围:东至丁杏头村集体土地,西至丁杏头村集体土地,南至丁杏头村集体土地,北至丁杏头村集体土地;
(九)拟征收地块九四至范围:东至张八寨村集体土地,西至张八寨村集体土地,南至张八寨村耕地,北至张八寨村耕地;
(十)拟征收地块十四至范围:至乔寨村耕地,西至乔寨村耕地,南至乔寨村耕地,北至乔寨村耕地;
(十一)拟征收地块十一四至范围:东至司庄村耕地,西至司庄村耕地,南至司庄村耕地,南至司庄村耕地;
备注:具体拟征收地块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拟征收土位置、地类及面积
拟征收曹岗乡丁杏头村集体土地0.0313公顷(全部为林地);曹岗乡乔寨村集体土地0.0312公顷(全部为耕地);曹岗乡谢马牧村集体土地0.0313公顷(全部为林地)。陈桥镇张八寨集体土地0.0313公顷(全部为林地);陈桥镇司庄村集体土地0.0313公顷(全部为耕地);陈桥镇轩寨村集体土地0.7419公顷(全部为林地)。鲁岗镇郭产角村集体土地0.0313公顷(全部为林地);鲁岗镇和寨村集体土地0.0312公顷(全部为耕地);鲁岗镇康寨村集体土地0.0313公顷(全部为园地);鲁岗镇祝店村集体土地0.0624公顷(全部为林地)。详见下表:
乡镇 (街道) |
村 (居委会) |
合计 (公顷) |
耕地 (公顷) |
林地 (公顷) |
园地 (公顷) |
曹岗乡 | 丁杏头 | 0.0313 | 0.0313 | ||
曹岗乡 | 乔寨 | 0.0312 | 0.0312 | ||
曹岗乡 | 谢马牧 | 0.0313 | 0.0313 | ||
陈桥镇 | 张八寨 | 0.0313 | 0.0313 | ||
陈桥镇 | 司庄村 | 0.0313 | 0.0313 | ||
陈桥镇 | 轩寨 | 0.7419 | 0.7419 | ||
鲁岗镇 | 郭产角 | 0.0313 | 0.0313 | ||
鲁岗镇 | 和寨 | 0.0312 | 0.0312 | ||
鲁岗镇 | 康寨 | 0.0313 | 0.0313 | ||
鲁岗镇 | 祝店 | 0.0624 | 0.0624 | ||
共计 | 1.0545 | 0.0937 | 0.9295 | 0.0313 |
(一)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的规定和经省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标准及征地补偿安置费为:
序号 |
乡镇 (街道)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征收农用地区片编号 |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
面积 (公顷) |
征地补偿安置费 (万元) |
1 | 曹岗乡 | 丁杏头 | 4107270201 | 61.5 | 0.0313 | 1.9250 |
2 | 曹岗乡 | 乔寨 | 4107270301 | 58.5 | 0.0312 | 1.8252 |
3 | 曹岗乡 | 谢马牧 | 4107270201 | 61.5 | 0.0313 | 1.9250 |
4 | 陈桥镇 | 张八寨 | 4107270201 | 61.5 | 0.0313 | 1.9250 |
5 | 陈桥镇 | 司庄村 | 4107270201 | 61.5 | 0.0313 | 1.9250 |
6 | 陈桥镇 | 轩寨 | 4107270201 | 61.5 | 0.7419 | 45.6269 |
7 | 鲁岗镇 | 郭产角 | 4107270201 | 61.5 | 0.0313 | 1.9250 |
8 | 鲁岗镇 | 和寨 | 4107270101 | 67.5 | 0.0312 | 2.1060 |
9 | 鲁岗镇 | 康寨 | 4107270201 | 61.5 | 0.0313 | 1.9250 |
10 | 鲁岗镇 | 祝店 | 4107270201 | 61.5 | 0.0624 | 3.8376 |
合计 | 1.0545 | 64.9454 |
(二)社保费用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0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0号)执行,社保费用标准为每公顷61.2000万元。
(三)地上附着物数量、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乡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新政文〔2017〕97号)文件规定,按照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时确认的数量、标准、金额进行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直接支付给地上附着物权利人,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四)青苗数量、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乡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新政文〔2017〕97号)规定,按照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的数量、标准、金额进行补偿,青苗补偿费用直接支付给地上附着物权利人,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五、安置途径
(一)货币安置。待用地批准后,将征地补偿安置费按时足额一次性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分配。
(二)社保安置。社保安置按照《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乡市财政局 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的意见》(新人社〔2019〕85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0天。
(二)本公告公示结束后,封丘县自然资源局向曹岗乡丁杏头、乔寨、谢马牧;陈桥镇张八寨、司庄、轩寨;鲁岗镇郭产角、和寨、康寨、祝店村委会书面送达《征地听证告知书》,多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曹岗乡丁杏头、乔寨、谢马牧;陈桥镇张八寨、司庄、轩寨;鲁岗镇郭产角、和寨、康寨、祝店村委会收到《征地听证告知书》之日后五个工作日内,以村委会为单位书面向封丘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听证申请,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被征收土地的村委会负责组织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面附着物所有权人,在完成征地听证程序后三个工作日内,以村委会为单位到封丘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封丘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