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时间:2021年06月02日 点击次数:9529
为保障华润电力封丘县30兆瓦分散式项目用地需求,拟征收封丘县留光镇李王庄村;潘店镇贾色村、牛庄村、大岸村、沿林庄村;黄陵镇板堂村、郭庄村、坡二里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3130公顷。经封丘县人民政府、封丘县自然资源局、被征地乡(镇)政府、村委会共同协商,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拟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3130公顷)项目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一)拟征收地块一四至范围:该地块涉及留光镇李王庄村,东至李王庄村李恒国承包地,西至李王庄村李恒庆承包地,南至李王庄村李恒庆承包地,北至李王庄村李恒庆承包地,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拟征收地块二四至范围:该地块涉及潘店镇贾色村,东至贾色村王迎平承包地,西至生产路,南至贾色村王宝权承包地,北至贾色村王迎杰承包地,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拟征收地块三四至范围:该地块涉及潘店镇牛庄村,东至牛庄村张尚刚承包地,西至牛庄村张连义承包地,南至生产路,北至生产路,详见勘测定界图。
(四)拟征收地块四四至范围:该地块涉及黄陵镇板堂村,东至板堂村王恩华承包地,西至板堂村王恩华承包地,南至生产路,北至板堂村王恒才承包地,详见勘测定界图。
(五)拟征收地块五四至范围:该地块涉及黄陵镇板堂村,东至生产路,西至板堂村王景春承包地,南至板堂村王历法承包地,北至生产路,详见勘测定界图。
(六)拟征收地块六四至范围:该地块涉及黄陵镇郭庄村,东至郭庄村郭胜宾、郭建旗承包地,西至郭庄村赵建宝承包地,南至生产路,北至渠,详见勘测定界图。
(七)拟征收地块七四至范围:该地块涉及黄陵镇坡二里村,东至坡二里村李建正承包地,西至坡二里村周子祥承包地,南至坡二里村周子祥承包地,北至坡二里村周子坡承包地,详见勘测定界图。
(八)拟征收地块八四至范围:该地块涉及潘店镇大岸村,东至大岸村王张社承包地,西至生产路,南至生产路,北至大岸村王张社承包地,详见勘测定界图。
(九)拟征收地块九四至范围:该地块涉及潘店镇大岸村,东至大岸村王张勋承包地,西至大岸村王庆热承包地,南至渠,北至大岸村王宝山承包地,详见勘测定界图。
(十)拟征收地块十四至范围:该地块涉及潘店镇沿林庄村,东至沿林庄村张双勤承包地,西至沿林庄村张双勤承包地,南至沿林庄村张世骏承包地,北至沿林庄村张世温承包地,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拟征收土位置、地类及面积
拟征收留光镇李王庄村集体土地0.0313公顷,其中耕地0.0313公顷;潘店镇贾色村集体土地0.0313公顷,其中耕地0.0313公顷;潘店镇牛庄村集体土地0.0313公顷,其中耕地0.0313公顷;潘店镇大岸村集体土地0.0626公顷,其中耕地0.0626公顷;潘店镇沿林庄村集体土地0.0313公顷,其中耕地0.0313公顷;黄陵镇板堂村集体土地0.0626公顷,其中耕地0.0511公顷、其他农用地0.0115公顷;黄陵镇郭庄村集体土地0.0313公顷,其中耕地0.0313公顷;黄陵镇坡二里村集体土地0.0313公顷,其中耕地0.0313公顷。详见下表:
四、征地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一)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的规定和经省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标准及征地补偿安置费为:
(二)社保费用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0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规〔2020〕20号)执行,社保费用标准为每公顷61.2000万元。
(三)地上附着物数量、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乡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新政文〔2017〕97号)文件规定,按照《地上附着物清点签字确认表》确认的数量、标准、金额进行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直接支付给地上附着物权利人,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四)青苗数量、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乡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新政文〔2017〕97号)规定,按照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的数量、标准、金额进行补偿,青苗补偿费用直接支付给地上附着物权利人,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五、安置途径
(一)货币安置。待用地批准后,将征地补偿安置费按时足额一次性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分配。
(二)社保安置。社保安置按照《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乡市财政局 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的意见》(新人社〔2019〕85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0天。
(二)本公告公示结束后,封丘县自然资源向留光镇李王庄村;潘店镇贾色村、牛庄村、大岸村、沿林庄村;黄陵镇板堂村、郭庄村、坡二里村村委会书面送达《征地听证告知书》,多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留光镇李王庄村;潘店镇贾色村、牛庄村、大岸村、沿林庄村;黄陵镇板堂村、郭庄村、坡二里村村委会收到《征地听证告知书》之日后五个工作日内,以村委会为单位书面向封丘县自然资源提出听证申请,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被征收土地的村委会负责组织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面附着物所有权人,在完成征地听证程序后三个工作日内,以村委会为单位到封丘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封丘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日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拟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3130公顷)项目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一)拟征收地块一四至范围:该地块涉及留光镇李王庄村,东至李王庄村李恒国承包地,西至李王庄村李恒庆承包地,南至李王庄村李恒庆承包地,北至李王庄村李恒庆承包地,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拟征收地块二四至范围:该地块涉及潘店镇贾色村,东至贾色村王迎平承包地,西至生产路,南至贾色村王宝权承包地,北至贾色村王迎杰承包地,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拟征收地块三四至范围:该地块涉及潘店镇牛庄村,东至牛庄村张尚刚承包地,西至牛庄村张连义承包地,南至生产路,北至生产路,详见勘测定界图。
(四)拟征收地块四四至范围:该地块涉及黄陵镇板堂村,东至板堂村王恩华承包地,西至板堂村王恩华承包地,南至生产路,北至板堂村王恒才承包地,详见勘测定界图。
(五)拟征收地块五四至范围:该地块涉及黄陵镇板堂村,东至生产路,西至板堂村王景春承包地,南至板堂村王历法承包地,北至生产路,详见勘测定界图。
(六)拟征收地块六四至范围:该地块涉及黄陵镇郭庄村,东至郭庄村郭胜宾、郭建旗承包地,西至郭庄村赵建宝承包地,南至生产路,北至渠,详见勘测定界图。
(七)拟征收地块七四至范围:该地块涉及黄陵镇坡二里村,东至坡二里村李建正承包地,西至坡二里村周子祥承包地,南至坡二里村周子祥承包地,北至坡二里村周子坡承包地,详见勘测定界图。
(八)拟征收地块八四至范围:该地块涉及潘店镇大岸村,东至大岸村王张社承包地,西至生产路,南至生产路,北至大岸村王张社承包地,详见勘测定界图。
(九)拟征收地块九四至范围:该地块涉及潘店镇大岸村,东至大岸村王张勋承包地,西至大岸村王庆热承包地,南至渠,北至大岸村王宝山承包地,详见勘测定界图。
(十)拟征收地块十四至范围:该地块涉及潘店镇沿林庄村,东至沿林庄村张双勤承包地,西至沿林庄村张双勤承包地,南至沿林庄村张世骏承包地,北至沿林庄村张世温承包地,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拟征收土位置、地类及面积
拟征收留光镇李王庄村集体土地0.0313公顷,其中耕地0.0313公顷;潘店镇贾色村集体土地0.0313公顷,其中耕地0.0313公顷;潘店镇牛庄村集体土地0.0313公顷,其中耕地0.0313公顷;潘店镇大岸村集体土地0.0626公顷,其中耕地0.0626公顷;潘店镇沿林庄村集体土地0.0313公顷,其中耕地0.0313公顷;黄陵镇板堂村集体土地0.0626公顷,其中耕地0.0511公顷、其他农用地0.0115公顷;黄陵镇郭庄村集体土地0.0313公顷,其中耕地0.0313公顷;黄陵镇坡二里村集体土地0.0313公顷,其中耕地0.0313公顷。详见下表:
乡镇 (街道) |
村 (居委会) |
合计 (公顷) |
耕地 (公顷) |
农村道路 (公顷) |
留光镇 | 李王庄村 | 0.0313 | 0.0313 | |
潘店镇 | 贾色村 | 0.0313 | 0.0313 | |
潘店镇 | 牛庄村 | 0.0313 | 0.0313 | |
潘店镇 | 大岸村 | 0.0626 | 0.0626 | |
潘店镇 | 沿林庄村 | 0.0313 | 0.0313 | |
黄陵镇 | 板堂村 | 0.0626 | 0.0511 | 0.0115 |
黄陵镇 | 郭庄村 | 0.0313 | 0.0313 | |
黄陵镇 | 坡二里村 | 0.0313 | 0.0313 | |
共计 | 0.3130 | 0.3015 | 0.0115 |
(一)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的规定和经省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标准及征地补偿安置费为:
序号 |
乡镇 (街道)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征收农用地区片编号 |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
面积 (公顷) |
征地补偿安置费 (万元) |
1 | 留光镇 | 李王庄村 | 4107270201 | 61.5000 | 0.0313 | 1.9250 |
2 | 潘店镇 | 贾色村 | 4107270201 | 61.5000 | 0.0313 | 1.9250 |
3 | 潘店镇 | 牛庄村 | 4107270201 | 61.5000 | 0.0313 | 1.9250 |
4 | 潘店镇 | 大岸村 | 4107270201 | 61.5000 | 0.0626 | 3.8499 |
5 | 潘店镇 | 沿林庄村 | 4107270201 | 61.5000 | 0.0313 | 1.9250 |
6 | 黄陵镇 | 板堂村 | 4107270201 | 61.5000 | 0.0626 | 3.8499 |
7 | 黄陵镇 | 郭庄村 | 4107270201 | 61.5000 | 0.0313 | 1.9250 |
8 | 黄陵镇 | 坡二里村 | 4107270101 | 61.5000 | 0.0313 | 1.9250 |
合计 | 0.3130 | 19.2498 |
(三)地上附着物数量、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乡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新政文〔2017〕97号)文件规定,按照《地上附着物清点签字确认表》确认的数量、标准、金额进行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直接支付给地上附着物权利人,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四)青苗数量、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乡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新政文〔2017〕97号)规定,按照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的数量、标准、金额进行补偿,青苗补偿费用直接支付给地上附着物权利人,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五、安置途径
(一)货币安置。待用地批准后,将征地补偿安置费按时足额一次性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分配。
(二)社保安置。社保安置按照《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乡市财政局 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的意见》(新人社〔2019〕85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0天。
(二)本公告公示结束后,封丘县自然资源向留光镇李王庄村;潘店镇贾色村、牛庄村、大岸村、沿林庄村;黄陵镇板堂村、郭庄村、坡二里村村委会书面送达《征地听证告知书》,多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留光镇李王庄村;潘店镇贾色村、牛庄村、大岸村、沿林庄村;黄陵镇板堂村、郭庄村、坡二里村村委会收到《征地听证告知书》之日后五个工作日内,以村委会为单位书面向封丘县自然资源提出听证申请,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被征收土地的村委会负责组织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面附着物所有权人,在完成征地听证程序后三个工作日内,以村委会为单位到封丘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封丘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