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时间:2021年06月21日 点击次数:9401
封征启〔2021〕第19号
为保障国道230封丘至开封黄河大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封丘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拟作为交通运输用地项目建设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地块涉及应举镇前蒋寨、邢南村、东獐鹿市、朱庄;城关乡汪寨村、董堤村;荆隆宫乡闫寨村、陈寨村、于店村、郭庄村、南北庄村、孙庄村、顺北村、顺中村、顺南村。(具体位置、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封丘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归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确认、测绘。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封丘县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在实施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封丘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