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注销部分养殖场、屠宰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公示
时间:2021年07月19日 点击次数:9641
为加强动物防疫监督管理,有效预防控制动物疫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已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但已停业多年的;动物防疫设施、设备损坏,达不到动物防疫条件要求的;多年未报告动物防疫条件情况和防疫制度执行情况的等部分养殖场、屠宰场,拟注销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公示期自2021年7月19日起,公示期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我局兽医股联系。
监督电话:0373-7095715 0373-7095706
附:注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场、屠宰场名单
封丘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19日
公示期自2021年7月19日起,公示期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我局兽医股联系。
监督电话:0373-7095715 0373-7095706
附:注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场、屠宰场名单
封丘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