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人社局关于创业(开业) 补贴的公示
时间:2021年09月16日 点击次数:8841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33号)和《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8号)的规定,现对我县申请创业(开业)补贴的材料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1.封丘县陈桥镇贺寨村返乡农民工杜欢在封丘县陈桥镇贺寨村养殖无花果,符合创业(开业)补贴标准,现予以补贴5000元。
2.封丘县李庄镇贯台村741号返乡农民工王明志于封丘县李庄镇北京路60号经营远航橱柜,符合创业(开业)补贴标准,现予以补贴5000元。
3.封丘县城关乡中孟村316号毕业大学生刘文亮于封丘县城关镇平等路西175号经营晓哲郭记冰点冷饮店,符合创业(开业)补贴标准,现予以补贴5000元。
4.封丘县李庄镇贯台村718号返乡农民工田书静于封丘县李庄新社区经营好运连帘,符合创业(开业)补贴标准,现予以补贴5000元。
现根据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监督电话:0373-8248387
附件:2021年开业(创业)补贴台账
1.封丘县陈桥镇贺寨村返乡农民工杜欢在封丘县陈桥镇贺寨村养殖无花果,符合创业(开业)补贴标准,现予以补贴5000元。
2.封丘县李庄镇贯台村741号返乡农民工王明志于封丘县李庄镇北京路60号经营远航橱柜,符合创业(开业)补贴标准,现予以补贴5000元。
3.封丘县城关乡中孟村316号毕业大学生刘文亮于封丘县城关镇平等路西175号经营晓哲郭记冰点冷饮店,符合创业(开业)补贴标准,现予以补贴5000元。
4.封丘县李庄镇贯台村718号返乡农民工田书静于封丘县李庄新社区经营好运连帘,符合创业(开业)补贴标准,现予以补贴5000元。
现根据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监督电话:0373-8248387
附件:2021年开业(创业)补贴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