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调整公布封丘县行政执法主体清单的通知
时间:2021年12月07日 点击次数:11558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按照新乡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全县机构改革情况,结合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对全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依法重新进行了梳理确认。现将调整后的全县行政执法主体清单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确认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要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二、凡是未经公布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均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不得实施行政执法活动。今后,由于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责调整导致行政执法实施主体发生变化的,按照新的三定方案确定的部门职责分工,由履行该职责的部门实施行政执法。
三、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持《人民警察证》执法外,各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执法需依法取得《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亮证执法。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做到持证上岗、文明执法。
附件:封丘县行政执法主体清单
封丘县行政执法主体清单
1 | 封丘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
2 | 封丘县城关乡人民政府 |
3 | 封丘县王村乡人民政府 |
4 | 封丘县冯村乡人民政府 |
5 | 封丘县赵岗镇人民政府 |
6 | 封丘县留光镇人民政府 |
7 | 封丘县黄陵镇人民政府 |
8 | 封丘县尹岗镇人民政府 |
9 | 封丘县李庄镇人民政府 |
10 | 封丘县潘店镇人民政府 |
11 | 封丘县曹岗乡人民政府 |
12 | 封丘县鲁岗镇人民政府 |
13 | 封丘县陈桥镇人民政府 |
14 | 封丘县荆隆宫乡人民政府 |
15 | 封丘县荆乡回族乡人民政府 |
16 | 封丘县应举镇人民政府 |
17 | 封丘县陈固镇人民政府 |
18 | 封丘县黄德镇人民政府 |
19 | 封丘县居厢镇人民政府 |
20 | 封丘县国家保密局(县密码管理局) |
21 | 封丘县司法局 |
22 | 封丘县民政局 |
23 | 封丘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24 | 封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5 | 封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6 | 封丘县农业农村局 |
27 | 封丘县自然资源局 |
28 | 封丘县统计局 |
29 | 封丘县城市管理局(县城市综合执法局) |
30 | 封丘县商务局 |
31 | 封丘县交通运输局 |
32 | 封丘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33 | 封丘县财政局 |
34 | 封丘县审计局 |
35 | 封丘县应急管理局 |
36 | 封丘县水利局 |
37 | 封丘县医疗保障局 |
38 | 封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39 | 封丘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40 | 封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41 | 封丘县金融工作局 |
42 | 封丘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43 | 封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44 | 封丘县教育体育局 |
实行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机关,其主体资格的确认和公布由市人民政府依法确认并公告,县政府不再公布。中共封丘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依法行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行政执法权,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封丘县公安局所辖各派出所,依法行使治安管理行政执法权,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