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人社局关于认定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报名的公告
时间:2021年12月28日 点击次数:14330
为进一步推动封丘县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坚持城乡统筹的职业培训促进转移就业为中心,以培训就业乡村振兴为重点;以市场需求和个人意愿为导向;以提高就业能力和就业率为目标,加强培训机构管理、强化培训规范运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及《封丘县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河南省就业创业管理办法》豫人社办【2018】46号文件规定,现将定点培训机构认定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愿申报的办法,由封丘人社部门组织并负责评审认定4家定点培训机构。
二、认定条件:
申报定点培训机构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培训机构注册地需在封丘县区域内。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资质。
3.具有相应的培训场所、教学设施、实训基地和师资等基本条件。
4.具有相对稳定的就业渠道和较强的职业介绍能力。
5.具有一定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基础和培训业绩。
6.培训场所和实训基地贴近农民。
7.培训机构管理规范,各项制度健全,收费合理规范等。
三、报送材料
1.申请报告书,内容要明确,包括培训机构基本情况及培训专业、培训时间、培训能力、就业渠道、收费标准等内容(A4纸打印,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资格证(或资质证)原件复印件。
3.培训机构场所证明、教学设施清单、实训基地证明、师资清单及师资资格证等均该公章,(原件及复印件、场地及基地影像资料)。
4.培训后定向就业单位或定向职介单位证明材料(盖公章)。
5.提供2019—2021年近三年培训业绩清单证明各附影像资料。
6.贴近农民培训场所或实训基地的2019—2021年开展实际培训证明及场所各影像资料。
7.提供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开展培训办法、收费管理办法、培训就业措施等,均A4纸打印盖公章。
四、公告时间
依据认定条件,对申报的机构开展评审。评审结果上报市人社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7天。
五、报名时间:
自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元月4日
六、报名地址
封丘县工业路与工业三路交叉口创业大厦5楼520房间
联系人:张继发 遆路遥 联系电话:7096807
封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7日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