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时间:2022年01月28日 点击次数:14040
为保障封丘县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封丘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拟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和住宅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一:拟征收地块涉及城关镇南范庄村。四至范围:东邻黄池路,西邻张万祥承包地、张丽华承包地、姜秀霞承包地、张万兴承包地、马连镇承包地、马连峰承包地、马连国承包地、马连营承包地,南邻天然渠,北邻马强承包地、河南元亨医用橡塑有限公司。
地块二:拟征收地块涉及城关镇南范庄村、三里辛村,城关乡陈堂村、山里寨村,鲁岗镇黄寨村,封丘县良种苗圃场。四至范围:东邻城关镇三里辛村赵海强承包地、赵国玉承包地,城关乡陈堂村张顺喜承包地、刘宝存承包地、刘胜利承包地、张振连承包地、张振红承包地、张彦峰承包地、刘振明承包地、刘长无承包地、王新华承包地、张献普承包地、夏宁宁承包地、张振友承包地。南邻国道327。西邻已批国有土地。北邻天然渠,鲁岗镇黄寨村黄志承包地,林业局家属院、封丘县良种苗圃场。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封丘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归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确认、测绘。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封丘县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在实施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