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 公 告 〔2022〕第 1 号
时间:2022年03月22日 点击次数:11273
为保障封丘县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封丘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拟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项目建设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地块涉及曹岗乡张寨村。四至范围:
地块一:东邻至张寨村乡村路,西邻张寨村地,南邻张寨村张杰承包地、刘长福承包地,北邻张寨村陈兆水承包地、刘才承包地;
地块二:东邻至张寨村乡村路,西邻张寨村地,南邻张寨村地,北邻人工渠;
地块三:东邻生产路,西邻张寨村地,南邻张寨村地,北邻生产路;
地块四:东邻小灌渠,西邻张寨村地,南邻生产路,北邻小灌渠。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封丘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归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确认、测绘。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封丘县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在实施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