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封丘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选聘公告
时间:2022年05月20日 点击次数:20003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河南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进开发区“三化三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深化封丘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建立市场化用人分配体制机制,逐步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选人用人机制,现面向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聘开发区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选人标准,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科学、公正地选聘优秀人才。
二、选聘计划
面向封丘县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政法、教育、卫生专项编制人员除外)公开选聘20人。其中部门副职2人,职员18人(文秘岗位2名、金融岗位2名、财会岗位2名、税务岗位2名、商务岗位2名、土地规划岗位2名、统计岗位2名、经济管理岗位2名、环保岗位2名)。
三、选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认同开发区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规定。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勤奋敬业,吃苦耐劳。
3.副职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行政事业单位(全供)工作三年以上,股级及以上岗位,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职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行政事业单位(全供)工作三年以上,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和选聘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近三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开发区现有人员参加选聘的不受年龄、学历等限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经济管理、行政审批、规划、财会、统计、文秘专业知识或从事以上专业工作经验者优先选聘。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四、选聘方式
面向封丘县公开选聘,由封丘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领导小组组织选聘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在封丘县人民政府网站(www.fengqiu.gov.cn/)、封丘融媒公众号发布选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时间:2022年5月23日至5月25日。在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办公室518房间现场报名(咨询电话:0373-7093019)。报名所需材料:1.报名申请表三份(附件1);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3.毕业证及学历认证证明原件、复印件三份。4.单位出具的股级及以上任职证明(单位红头文件加盖公章);选聘人员根据任职资格条件结合个人职业发展方向选择一个意向岗位。
(三)面试。部门副职和职员由封丘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领导小组组织考评小组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公示3天。
(四)体检。根据面试人员的成绩,按照同一岗位选聘人员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五)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面试成绩和平时工作表现由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领导小组综合研判后拟定拟聘任人员。
五、录用后待遇
(一)聘后身份管理
开发区人员实行聘任制,被聘用人员实行档案职务与选聘岗位相分离,档案工资与实际薪酬相分离,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与合同聘用管理相分离,将档案封存,原编制身份不变,在开发区参与考核和晋级,晋级晋档和退休参照《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工龄连续计算,待遇同步调整,保留体制内的晋升渠道,在全县干部的推荐、提拔时同等对待,同步参与县委、县政府的体制改革。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被聘用的开发区副职人员,连续三年考核称职的,按照组织程序晋升编内职务(部门副职对应副科级)。改革后的开发区干部人随岗走,薪随岗定,按照改革后的相关制度(岗位员额制)要求进行管理。
(二)聘后薪酬管理
被聘用人员薪酬统一按照开发区薪酬体制执行。根据本次改革方案,岗位基本工资按全县平均工资水平的150%确定,体现改革红利释放的普惠性;绩效工资按岗位基本工资的90%确定,薪酬总额包含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部门副职拟定基本工资标准,5000元/月,拟定绩效工资4500元/月;部门中层拟定基本工资标准4500元/月,拟定绩效工资4000元/月;职员拟定基本工资标准4000元/月,拟定绩效工资3600元/月。
(三)聘后考核管理
考核目标分为基础性考核目标和重大工作事项考核目标,重大项目考核主要考核部门完成开发区发展的重大工作事项等指标,基础性考核指标主要考核部门日常基础性工作完成情况,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
对年度绩效考核成绩为优秀、合格的职员,建议维持原岗位,考核结果作为晋升考察的依据,原则上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职员优先考虑晋升。对于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职员,或者连续两年为基本合格的职员,待岗培训,培训后仍不胜任工作的,退回原单位工作或由组织、人事部门降级安排。
六、纪律要求
(一)参加选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
(二)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等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违反相关纪律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选聘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委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面试或聘用资格。
七、疫情防控
在封丘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情况和实际需要,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和测量体温等,对应聘人员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按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聘用由封丘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选聘公告在封丘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发布。报考人员未按照选聘公告、其他与选聘过程有关的公告、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本公告由封丘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封丘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封丘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领导小组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