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临时名录公告
时间:2024年10月29日 点击次数:258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第7条,经审查,下列符合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临时名录条件,现予以公告,并将定期调整。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 | 经营设施场所地址 | 经营方式/范围 | 联系方式 | 备注 |
1 | 新乡市军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郭国军 | 河南省封丘县工业三路西段路北 | 河南省新乡市封丘县产业集聚区石墨烯园区 |
经营方式:综合经营 经营范围: (1)废电路板(900-045-49)利用处置; (2)小家电拆解:换气扇、电扇、吸尘器、剃须刀、理发器、收录音机、灶具、微波炉、电磁炉、电饭锅等; (3)废线缆拆解及铜铁铝回收:废电线、线缆、废铜、废铁、废铝; (4)废通讯产品及电子组件拆解:光驱、硬盘、电源盒、仪器仪表、交换机、路由器、光猫、机顶盒、天线设备、摄像头等。 |
车强 18039282222 |
河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豫环许可危废字19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