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关于遴选农业机械报废回收拆解企业的公告
时间:2024年11月25日 点击次数:1117
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4〕444号)要求,为做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进度,推进我县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机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现面向社会新征选具备相关条件的农业机械报废回收拆解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封丘县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也可以是依法具有农业机械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其他企业或农机合作服务组织。
二、申报条件
(一)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企业营业执照要包含农业机械回收拆解经营业务,并通过环境影响评价。
(二)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企业应当远离城区、村庄等人口密集区域,有专门拆解和停放报废农机的场地,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拆解车间要采取地面硬化、封闭或半封闭管理,安装全覆盖可实时联网传输视频资料的监控设备,对报废农业机械拆解过程实行全程监控并储存。拆解档案应包括铭牌或其他能体现农机身份的有关资料,保存期不少于3年。
(三)具有与报废农业机械拆解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持有相关岗位证件)和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YN/T2900-2022)操作。
(四)没有出售、维修已报废农业机械或者出售已报废发动机、车架、变速箱、前桥、后桥,拼装农业机械、收销赃等违法行为。
(五)有必要的拆解设备(拆解工具、起吊设备、称重设备、气割设备、收集废油设备等)和消防设施,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规定。
三、申报材料
(一)《封丘县2024年农业机械报废回收拆解企业报名情况表》(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环保、消防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各一份。
(三)管理人员身份证、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及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拆解设备清单和消防设施清单。
(五)回收拆解场地证明资料。
四、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申报企业于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封丘县农业机械发展服务中心提交以上5类相关材料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县级审核。封丘县农业机械发展服务中心对申报企业条件进行现场勘验审核,2024年拟择优确定农业机械报废回收拆解企业,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三)备案。经公示无异议后的农业机械报废回收拆解企业,上报新乡市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五、 申报受理地点
(一)申报受理地点:封丘县民主路58号(县委招待所院内),过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单位:封丘县农业机械发展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姬中昌
联系电话:电话:0373-8293767
邮 箱:13937377203@163.com
封丘县农业机械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