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时间:2022年07月29日 点击次数:10855
〔2022〕42号
为保障大唐封丘风电场项目用地需求,拟征收封丘县黄陵镇文寨村、平街村、东孔堂村,鲁岗镇李四河村、东马庄村,留光镇辛店村,曹岗乡后府村、后马常岗村、前马常岗村、大柳园村、曹岗村、清河集村,潘店镇车营村、潘店村;李庄镇堤湾村、朱寨村,冯村乡大里薛村共计17个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5573公顷。封丘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被征地乡镇政府、村委会共同协商,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拟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5573公顷)项目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地块一四至范围:涉及冯村乡大里薛村。四至范围:东至大里薛村集体土地,西至大里薛村集体土地,南至大里薛村集体土地,北至大里薛村集体土地。详见勘测定界图。
拟征收地块二四至范围:涉及鲁岗镇李四河村。四至范围:东至李四河村李修杰承包地,西至李四河村李洪河承包地,南至李四河村农村道路,北至李四河村李修亮承包地。详见勘测定界图。
拟征收地块三四至范围:涉及潘店镇车营村。四至范围:东至车营村集体土地,西至车营村集体土地,南至车营村集体土地,北至车营村集体土地。详见勘测定界图。
拟征收地块四四至范围:涉及留光镇辛店村。四至范围:东至辛店村张玉柱承包地,西至辛店村张志亮承包地,南至辛店村张志亮承包地,北至辛店村张志亮承包地。详见勘测定界图。
拟征收地块五四至范围:涉及潘店镇潘店村。四至范围:东至潘店村农村道路,西至潘店村集体土地,南至潘店村集体土地,北至潘店村集体土地。详见勘测定界图。
拟征收地块六四至范围:涉及潘店镇潘店村。四至范围:东至潘店村集体土地,西至潘店村集体土地,南至潘店村集体土地,北至潘店村集体土地。详见勘测定界图。
拟征收地块七四至范围:涉及黄陵镇文寨村。四至范围:东至文寨村郭彬承包地,西至文寨村张孟强承包地,南至文寨村鹿新立承包地,北至文寨村张少立承包地。详见勘测定界图。
拟征收地块八四至范围:涉及鲁岗镇东马庄村。四至范围:东至东马庄村叶振友承包地,西至东马庄村叶振友承包地,南至东马庄村曹振杰承包地,北至东马庄村曹德山承包地。详见勘测定界图。
拟征收地块八四至范围:涉及鲁岗镇东马庄村。四至范围:东至东马庄村叶振友承包地,西至东马庄村叶振友承包地,南至东马庄村曹振杰承包地,北至东马庄村曹德山承包地。详见勘测定界图。
拟征收地块九四至范围:涉及曹岗乡后府村。四至范围:东至后府村农村道路,西至后府村高春修承包地,南至后府村谢春武承包地,北至后府村高洪泉承包地。详见勘测定界图。
拟征收地块十四至范围:涉及曹岗乡前马常岗村。四至范围:东至前马常岗村鹿振杰承包地,西至前马常岗村鹿中良、鹿中信承包地,南至前马常岗村鹿振势承包地,北至前马常岗村鹿中旗承包地。详见勘测定界图。
拟征收地块十一四至范围:涉及曹岗乡后马常岗村。四至范围:东至后马常岗村邹学红承包地,西至后马常岗村邹学红承包地,南至后马常岗村农村道路,北至后马常岗村邹学红承包地。详见勘测定界图。
拟征收地块十二四至范围:涉及曹岗乡后马常岗村。四至范围:东至后马常岗村郭培永承包地,西至后马常岗村农村道路,南至后马常岗村郭培峰承包地,北至后马常岗村农村道路。详见勘测定界图。
拟征收地块十三四至范围:涉及曹岗乡大柳园村。四至范围:东至大柳园村吴建文承包地,西至大柳园村张风林承包地,南至大柳园村村集体道路,北至大柳园村张行承包地。详见勘测定界图。
拟征收地块十四四至范围:涉及黄陵镇东孔堂村。四至范围:东至东孔堂村集体土地,西至东孔堂村集体土地,南至东孔堂村集体土地,北至东孔堂村集体土地。详见勘测定界图。
拟征收地块十五四至范围:涉及黄陵镇平街村。四至范围:东至平街村李东志承包地,西至平街村李东明承包地,南至平街村农村道路,北至平街村李风印承包地。详见勘测定界图。
拟征收地块十六四至范围:涉及曹岗乡前马常岗村。四至范围:东至前马常岗村鹿春泰承包地,西至前马常岗村鹿春仲承包地,南至前马常岗村鹿振军承包地,北至前马常岗村鹿振峰承包地。详见勘测定界图。
拟征收地块十七四至范围:涉及曹岗乡清河集村。四至范围:东至清河集村张金山承包地,西至清河集村张自胜承包地,南至清河集村张自胜承包地,北至清河集村张金山承包地。详见勘测定界图。
拟征收地块十八四至范围:涉及李庄镇朱寨村。四至范围:东至朱寨村朱克福承包地,西至朱寨村朱克福承包地,南至朱寨村朱洪波承包地,北至朱寨村朱延琴承包地。详见勘测定界图。
拟征收地块十九四至范围:涉及李庄镇朱寨村。四至范围:东至朱寨村朱现利承包地,西至朱寨村朱现利承包地,南至朱寨村朱兆意承包地,北至朱寨村朱现良承包地。详见勘测定界图。
拟征收地块二十四至范围:涉及李庄镇朱寨村。四至范围:东至朱寨村集体土地,西至朱寨村集体土地,南至朱寨村集体土地,北至朱寨村集体土地。详见勘测定界图。
拟征收地块二十一四至范围:涉及曹岗乡曹岗村。四至范围:东至曹岗村鲁西林承包地,西至曹岗村农村道路,南至曹岗村鲁西林承包地,北至曹岗村鲁西林承包地。详见勘测定界图。
拟征收地块二十二四至范围:涉及李庄镇堤湾村。四至范围:东至堤湾村集体土地,西至堤湾村集体土地,南至堤湾村集体土地,北至堤湾村集体土地。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拟征收土地位置、地类及面积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1.5573公顷:黄陵镇文寨村集体土地0.0450公顷,全部为耕地;黄陵镇平街村集体土地0.0312公顷,全部为耕地;黄陵镇东孔堂村集体土地0.0312公顷,全部为耕地;鲁岗镇李四河村集体土地0.0313公顷,全部为耕地;鲁岗镇东马庄村集体土地0.0313公顷,其中耕地0.0193公顷、其他农用地0.0120公顷;留光镇辛店村集体土地0.0450公顷,全部为耕地;曹岗乡后府村集体土地0.0312公顷,全部为耕地;曹岗乡后马常岗村集体土地0.9049公顷,其中耕地0.6493公顷、林地0.2556公顷;曹岗乡前马常岗村集体土地0.0625公顷,其中耕地0.0604公顷、其他农用地0.0021公顷;曹岗乡大柳园村集体土地0.0313公顷,全部为耕地;曹岗乡曹岗村集体土地0.0312公顷,其中耕地0.0287公顷、其他农用地0.0025公顷;曹岗乡清河集村集体土地0.0311公顷,全部为耕地;潘店镇车营村集体土地0.0313公顷,全部为园地;潘店镇潘店村集体土地0.0625公顷,其中耕地0.0492公顷、其他农用地0.0133公顷;李庄镇堤湾村集体土地0.0313公顷,全部为耕地;李庄镇朱寨村集体土地0.0937公顷,其中耕地0.0330公顷、其他农用地0.0313公顷、林地0.0294公顷;冯村乡大里薛村集体土地0.0313公顷,全部为林地。
四、征地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一)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的规定和经省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标准及征地补偿安置费为:
支付方式:待用地批准后将以上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支付给被征地村委会,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二)社保费用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49号)执行,社保费用标准为每公顷62.5500万元。
(三)地上附着物数量、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乡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新政文〔2017〕97号)文件规定,按照土地现状调查时确认的数量、标准、金额进行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直接支付给地上附着物权利人,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四)青苗数量、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乡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新政文〔2017〕97号)规定,按照土地现状调查时确认的数量、标准、金额进行补偿,青苗补偿费用直接支付给地上附着物权利人,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五、安置途径
(一)货币安置。待用地批准后,将征地补偿安置费按时足额一次性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分配。
(二)社保安置。社保安置按照《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乡市财政局 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的意见》(新人社〔2019〕85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用地单位安置。待确定用地单位后,封丘县人民政府将积极协调用地单位优先安排被征地农民就业。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0天。
(二)本公告公示结束后,封丘县自然资源局将向黄陵镇文寨村、平街村、东孔堂村;鲁岗镇李四河村、东马庄村;留光镇辛店村;曹岗乡后府村、后马常岗村、前马常岗村、大柳园村、曹岗村、清河集村;潘店镇车营村、潘店村;李庄镇堤湾村、朱寨村;冯村乡大里薛村各村委会书面送达《征地听证告知书》,多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黄陵镇文寨村、平街村、东孔堂村,鲁岗镇李四河村、东马庄村,留光镇辛店村,曹岗乡后府村、后马常岗村、前马常岗村、大柳园村、曹岗村、清河集村,潘店镇车营村、潘店村,李庄镇堤湾村、朱寨村和冯村乡大里薛村各村委会收到《征地听证告知书》之日后五个工作日内,以村委会为单位书面向封丘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听证申请,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被征收土地的村委会负责组织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面附着物所有权人,在完成征地听证程序后三个工作日内,以村委会为单位到封丘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视为同意按照土地现状调查时确认的数量、标准、金额进行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占地位置图
序号 | 乡镇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征收农用地区片编号 | 补偿标准 | 面积 | 征地补偿安置费 |
(万元/公顷) | (公顷) | (万元) | ||||
1 | 黄陵镇 | 文寨村 | 4107270201 | 61.5 | 0.0450 | 2.7675 |
2 | 黄陵镇 | 平街村 | 4107270201 | 61.5 | 0.0312 | 1.9188 |
3 | 黄陵镇 | 东孔堂村 | 4107270201 | 61.5 | 0.0312 | 1.9188 |
4 | 鲁岗镇 | 李四河村 | 4107270201 | 61.5 | 0.0313 | 1.925 |
5 | 鲁岗镇 | 东马庄村 | 4107270201 | 61.5 | 0.0313 | 1.925 |
6 | 留光镇 | 辛店村 | 4107270201 | 61.5 | 0.0450 | 2.7675 |
7 | 曹岗乡 | 后府村 | 4107270201 | 61.5 | 0.0312 | 1.9188 |
8 | 曹岗乡 | 后马常岗村 | 4107270201 | 61.5 | 0.9049 | 55.6514 |
9 | 曹岗乡 | 前马常岗村 | 4107270201 | 61.5 | 0.0625 | 3.8438 |
10 | 曹岗乡 | 大柳园村 | 4107270301 | 58.5 | 0.0313 | 1.8311 |
11 | 曹岗乡 | 曹岗村 | 4107270201 | 61.5 | 0.0312 | 1.9188 |
12 | 曹岗乡 | 清河集村 | 4107270301 | 58.5 | 0.0311 | 1.8194 |
13 | 潘店镇 | 车营村 | 4107270201 | 61.5 | 0.0313 | 1.925 |
14 | 潘店镇 | 潘店村 | 4107270201 | 61.5 | 0.0625 | 3.8438 |
15 | 李庄镇 | 堤湾村 | 4107270301 | 58.5 | 0.0313 | 1.8311 |
16 | 李庄镇 | 朱寨村 | 4107270301 | 58.5 | 0.0937 | 5.4815 |
17 | 冯村乡 | 大里薛村 | 4107270201 | 61.5 | 0.0313 | 1.925 |
合计 | —— | —— | 1.5573 | 95.2123 |
(二)社保费用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49号)执行,社保费用标准为每公顷62.5500万元。
(三)地上附着物数量、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乡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新政文〔2017〕97号)文件规定,按照土地现状调查时确认的数量、标准、金额进行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直接支付给地上附着物权利人,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四)青苗数量、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乡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新政文〔2017〕97号)规定,按照土地现状调查时确认的数量、标准、金额进行补偿,青苗补偿费用直接支付给地上附着物权利人,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五、安置途径
(一)货币安置。待用地批准后,将征地补偿安置费按时足额一次性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分配。
(二)社保安置。社保安置按照《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乡市财政局 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的意见》(新人社〔2019〕85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用地单位安置。待确定用地单位后,封丘县人民政府将积极协调用地单位优先安排被征地农民就业。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0天。
(二)本公告公示结束后,封丘县自然资源局将向黄陵镇文寨村、平街村、东孔堂村;鲁岗镇李四河村、东马庄村;留光镇辛店村;曹岗乡后府村、后马常岗村、前马常岗村、大柳园村、曹岗村、清河集村;潘店镇车营村、潘店村;李庄镇堤湾村、朱寨村;冯村乡大里薛村各村委会书面送达《征地听证告知书》,多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黄陵镇文寨村、平街村、东孔堂村,鲁岗镇李四河村、东马庄村,留光镇辛店村,曹岗乡后府村、后马常岗村、前马常岗村、大柳园村、曹岗村、清河集村,潘店镇车营村、潘店村,李庄镇堤湾村、朱寨村和冯村乡大里薛村各村委会收到《征地听证告知书》之日后五个工作日内,以村委会为单位书面向封丘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听证申请,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被征收土地的村委会负责组织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面附着物所有权人,在完成征地听证程序后三个工作日内,以村委会为单位到封丘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视为同意按照土地现状调查时确认的数量、标准、金额进行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占地位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