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时间:2023年04月28日 点击次数:4863
〔2023〕第18号
为保障滨河路(黄池路至文化路段)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封丘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拟作为交通运输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地块位于县城南天然渠北、黄池路与文化路之间,四至范围:东至文化路,西至黄池路,南至天然渠,北至城关镇南范庄村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封丘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归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确认、测绘。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封丘县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在实施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