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年11月21日 点击次数:20057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打通种养循环堵点,促进粪肥还田利用,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河南省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2]27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动高效种养业转型发展,以推进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为重点,以培育粪肥还田服务组织为抓手,通过财政补助奖励支持,建机制、创模式、拓市场、畅循环,力争通过5年时间,扶持一批粪肥还田利用专业化服务组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养殖场户、服务组织、种植主体三方有机衔接的绿色循环农业发展模式。
二、目标任务
实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项目,鼓励施用有机肥料区域适当集中,扶持一批提供粪肥收集、处理、施用的服务组织,构建全链条服务粪肥还田运行模式,力争试点区域有机肥料施用耕地的化肥用量亩均减少10%以上,施用有机肥料的12.15万亩(播种面积)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与项目实施前对比有所提高,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促进我县高效种养业转型发展。
三、实施主体
居厢镇、黄陵镇、荆隆宫乡、应举镇、留光镇、赵岗镇、潘店镇、城关乡、李庄镇、陈桥镇、鲁岗镇、黄德镇、王村乡等13个乡镇为2022年实施乡镇。
对试点乡镇实施动态管理。对试点乡镇施肥过程监管不严,施肥面积弄虚作假,以及组织不力施肥进度迟缓,影响项目进度的,剔除试点范围,并择优补充试点乡镇。
四、补助环节及标准
(一)支持对象
主要是提供畜禽粪污收集处理施用服务的注册畜禽粪污处理企业、注册农业合作社、服务组织(不包括养殖企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遴选3家项目服务组织为支持对象。
(二)支持方式
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带动、引导专业化服务组织加大要素投入,提高规模效益,降低运营成本,促进增产提质,形成良性循环。
(三)补助内容
结合我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主推技术模式,主要对粪肥还田收集、处理、施用服务等重点环节予以补奖,不得用于补助养殖主体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
实施全链条管理服务,3家服务组织分别承担居厢镇44660亩,黄陵镇36000亩,荆隆宫乡、应举镇、留光镇、赵岗镇、潘店镇、城关乡、李庄镇、陈桥镇、鲁岗镇、黄德镇、王村乡等40840亩还田任务。
项目奖补资金共计1213.673万元,其中2022年中央补助资金1200万元,2021年结余资金13.673万元。奖补资金1138万元用于3家服务组织粪肥收集、处理、施用全链条服务补助。奖补资金75.673万元用于粪肥质量控制、效果监测评价、培训、现场指导等费用,其中41万元用于粪肥质量控制、效果监测评价;12.1万元用于乡(镇)村粪肥还田现场监督指导人员服务费用;7.5万元用于购置农机作业远程监测系统;15.073万元用于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宣传培训、服务组织运营成本核算,台账、照片等资料印制及项目审计、验收等费用。奖补资金各项费用可调配使用,资金若有剩余,用于奖励专业化服务组织。
五、重点工作
(一)运行机制
1、运行模式。把握粪源、施用地等项目顺利实施的核心要素,根据地理区位特点、规模化养殖场分布、畜禽粪污集中处置站点布局等现状,实现全链条服务,由服务组织负责养殖粪污的收集、处理、还田到农户地块。符合标准的粪肥由服务组织通过抛洒、浇灌或深耕或入土播撒等方式,确保粪肥还田。
2、台账制度。按照台账管理原则,落实环环相扣机制,确保资料有据可查、数据逻辑关系合理。建立服务组织畜禽粪便来源台账、粪肥还田台账,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
3、资金发放。按照村公示、乡审核、第三方监测、封丘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的原则,进行奖补。
(二)技术要点
封丘县农业农村局相关技术部门,确保奖补资金发放有理有据,组织监督粪肥消纳前后土壤的检测,粪肥使用前进行安全利用检测,根据检测结果指导配方施肥。服务组织对粪肥质量负责。
1、技术要求。粪肥还田前必须按照《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腐熟堆沤,还田施用时的砷、汞、铅、镉、铬、粪大肠菌群数、蛔虫卵死亡率等限量指标符合《有机肥料》(NY525-2021)要求。结合作物需肥特点,根据不同地力条件、不同作物品种、不同产量目标,科学确定粪肥还田量和替代化肥比例,确保作物养分需求,提高作物产量和品质。要做好施肥调查和效果监测,用监测数据展示粪肥还田在提质增效、化肥减量、地力培肥等方面的作用。
2、粪肥用量。小麦季施肥,按照粪肥替代化肥 10%计算,根据粪肥含氮量检测结果,确定施肥量,施肥前对已经过熟化、沤制、处理的有机肥料进行质量安全、营养成分检测,依据检测结果分别确定粪肥亩均用量。考虑到理论计算的误差,制肥工艺及粪肥含水量差异等因素,固态有机肥料检测含氮量不低于 1.2%,每亩施固态有机肥料量不低于180公斤;液态有机肥肥料根据含氮量检测结果,确定施肥量,每亩液态有机肥料量原则上不低于3000公斤。
3、技术保障。加强技术服务与指导,完善还田利用技术方案。采取科技讲座、进村入户、蹲点包片等形式,指导专业化服务组织、种植主体提高技术水平。
(三)实施进度
1、实时简化工作流程。为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实施进度,县级工作小组在压实责任的基础上,授权农业农村局实时简化工作流程,保证粪肥及时还田。
2、加快资金执行进度。对已签订合同的,可分期支付等方式,对已实施完成的应尽快验收,并加快支付资金。本项目实施期5年(2021年6月-2025年5月),每年6月到次年5月底为一个项目年,利用秋季收获季节集中施肥。及时落实调度,对试点乡镇做到一季一调度,一年一总结,每季度末报送进展调度表,在关键的施肥时期,加密调度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封丘县人民政府为项目实施主体,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及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县农业农村、县自然资源、县生态环境、县审计等相关部门和项目区乡镇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封丘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局长穆胜文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指导、协调等工作,统筹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充分调动全县各部门力量,全面落实试点任务和要求。
(二)加强部门联动
在封丘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农业农村、财政、环保、自然资源、县审计等部门和乡镇政府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各部门各司其职,协作配合,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监督管理,做好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一是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主要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项目实施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对有关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向政府办报告并提出建议。二是开展试点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创建舆论氛围。三是县农业农村相关技术部门提供技术培训、咨询等技术服务,制定配方施肥方案,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做好粪肥施用前检测工作,保障施肥安全可靠、质量可控,根据检测结果,指导施肥量;指导设置受肥土地检测点、试验点;进行施肥前后土地肥力检测,出具检测结果报告;四是农业执法部门负责粪肥处理过程监控。
县财政局:做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项目财政资金的落实工作,强化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专款专用,及时拨付。
县自然资源局:做好粪肥还田利用服务组织用地支持工作。
县环保局:加大对养殖场(户)粪污乱堆、乱放污染环境现象的整治力度,加强对粪肥还田利用服务组织有机肥料生产场所环境的监督。
县审计局: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并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
乡镇政府:各乡镇为辖区内项目实施监管主体,乡镇长是项目责任人。发动服务组织与辖区内村组、种植户、合作社对接,协助服务组织与本辖区内村组、种植户、合作社签订粪肥用地协议,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粪肥从收集点起运、称重、运输、还田整个过程予以监管,对粪肥还田的数量、还田的真实性负责,并完善档案资料。
(三)加强机制创新
根据县域绿色种养循环现状,因地制宜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有效模式,采取向有机肥生产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快粪肥还田收集、处理、施用服务。加强项目和资金整合,加快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人居环境改善、美丽乡村等生态农业项目,深入推进绿色种养循环。
1、考核机制。建立公开公示机制,施肥结束后,村委会对施肥的农户、农田面积、施肥量进行核实公示;乡镇政府对全乡施肥结果进行审核公示;封丘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对施用结果进行公示,落实“三公示制度”。村、乡对项目实施的面积核实确认无误后,由村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乡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报封丘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按“谁服务、补贴谁”的原则拨付资金。
探索建立畜禽粪肥还田监测制度,做好服务和监督管理,定期开展抽检,做好施肥调查和效果监测,用监测数据展示粪肥还田的作用。项目实施结束后,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对服务组织项目运行成本进行核算,出具核算报告;县封丘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委托第三方,对项目实施结果和满意度按照抽取30%的项目村,每村抽查不低于10户的方式进行调查,并出具报告,依据项目实施效果,予以奖罚。
2、奖励机制。对项目落实效果好的乡镇、村参与监管的责任人员、现场指导服务监督人员,固态有机肥料料按照每亩1元、液态有机肥料料按照每亩0.5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将补助资金拨付到有关乡镇,补助资金由实施项目乡镇政府负责实施。
(四)监督管理
1、过程监管。乡镇人民政府为项目实施监管主体,做好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
建立乡、村两级粪肥还田的监督服务机制,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乡镇党委统一领导,乡镇长负总责,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站、站长包村、包村干部包户责任制,责任到村、责任到地块,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施肥时由乡镇政府组织人员对服务组织、农户施用粪肥数量、施肥面积和施肥过程进行监管,保证粪肥施用面积准确,留存影像资料,防止面积不准及倒卖肥料行为。
完善档案资料,有关村和服务组织建立粪肥还田台账,如实填写《封丘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项目粪肥还田台账》,完善项目佐证材料,做到系统记录、规范完整,完善相关签字、照片等监管手续,台账内容包括施肥地块坐标位置、地块面积、粪肥来源,由乡镇人员、村人员、户主、服务组织签字。粪肥还田时,服务组织将粪肥运至地块、施肥到田,由乡镇人员、村人员、户主、服务组织人员拍照、确认,照片要显示相关人员、地块和粪肥。
2、质量监管。强化制肥环节的检查监管,粪肥还田前要开展抽样检测,粪肥质量不达标,禁止施用。项目实施前后,在项目区内、外布设监测点,对项目区的土壤有机制、全氮、有效磷、速效钾、Ph值等主要指标进行检测。同时,对项目区施肥情况进行调查,评价实施效果。安排田间试验不少于3个,探索有机肥替代化肥量和效果,项目结束后对项目实施是否达到项目要求做出认定,并出具项目实施结果报告。
3、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1 号)的要求,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实行专款专用,专账管理,严格按施肥面积进行核算补贴,保证补助资金到位。财务管理实行专人、专账、专项管理,据实结算。
严格规范资金发放程序,服务组织提出奖补资金申请,经乡镇政府同意,依据村级还田台账、公示资料,乡镇政府审核公示资料,县审核公告资料,第三方粪肥检测评价报告,服务组织有机肥料收集、处理、施用等运营成本评估报告,封丘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向实施主体发放补助资金。
(五)宣传培训
1、做好社会宣传。广泛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各类媒体,多角度加强政策宣传,强化舆论引导,推广经济适用的粪肥全量机械化施用技术,逐步改进优化粪肥施用方式。
2、开展粪肥施用宣传。克服施肥季节时间短的缺陷,组织粪污处理方面的专家开展巡回培训,通过村广播、社群服务、微信群等媒介,开展种养循环技术服务。
3、开展台账管理教育。指导养殖场、服务组织、农户做好台账记录;督促服务组织做好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计划,内容包括农田面积、粪肥施用时间及使用量等,建立完善畜禽粪肥还田利用台账。
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