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封丘县2022年度促消费活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年11月21日 点击次数:17416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封丘县2022年度促消费活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9日
2022年10月9日
封丘县2022年度促消费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灾后促消费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1〕3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惠企纾困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豫政办〔2022〕14号)精神,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促进封丘县经济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促消费工作安排,决定在全县开展系列促消费活动,具体方案如下:一、实施时间
2022年10月1日—2022年10月30日。
二、实施范围
封丘县管辖区域。
三、促消费资金和资源分配
中国银行补贴4.8万元,企业让利1050万元。
资金分配:汽车促消费资金30万元;家电、家具类促消费资金22万元;新飞电器专项促消费资金1000万元;商超消费类补贴资金2.1万元;生活缴费补贴资金0.7万元。
四、促消费活动承办企业及活动安排
汽车、家电家具类参与促消费活动的企业需具有营业执照且在市场监管局备案的信誉良好的企业方可参加。
(一)汽车类促消费活动
1.汽车促消费资金共30万元,要求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制定相应促消费活动。
2.促消费分为三个档次:
5万(含)以上至10万以下(不含汽车购置税,下同)直降3000元;
10万元(含)至20万元直降4000元;
20万元以上直降5000元。
3.下列情形不在补贴范围:
(1)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购买的各类车辆;
(2)在活动公告发布前已经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在活动公告发布后更换或重新开具发票的;
(3)购买摩托车、三轮车、四轮低速电动汽车、农用车、载货车、7座以上客车的;
(4)相关材料信息不一致或有矛盾的;
(5)没有完成购置税缴纳(燃油车)和上牌手续的。
(二)家电、家具类促消费活动
1.家电、家具类促消费资金共22万元。
2.家电、家具类产品指单品价格在1000元以上的冰箱、电视、洗衣机、洗碗机、燃气灶具、抽油烟机、集成灶、空调、新风系统、扫地机、吸尘器、电脑(含笔记本电脑、掌上电脑)、手机、热水器等电器和电子产品;家具类产品指单品价格在1000元以上的家庭使用器具,包括桌椅、衣柜、鞋柜、沙发、茶几、床及床垫、全屋定制家具等。
3.家电、家具类单品价格补贴由中国银行+销售企业两部分组成,每消费满1000元可享受中国银行+商铺直减补贴叠加使用、单票最高补贴不超过600元。
中国银行 | 形式 | 名额 | 合计金额(元) | 销售企业 | 形式 | 合计金额(元) |
家电满1000减50 | 借记卡 | 200 | 10000 | 家电满1000减50 | 直减 | 10000 |
家电满1000减100 | 信用卡 | 100 | 10000 | 家电满1000减100 | 直减 | 10000 |
合计 | 300 | 20000 | 20000 |
注:中国银行补贴对象为中国银行存量客户及新开借记卡客户、信用卡客户。
4.下列情形不在补贴范围:(1)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购买的各类家具家电;
(2)化整为零、化零为整或其他不按规定开具发票的;
(3)相关材料信息不一致或有矛盾的;
(4)在活动公告发布前已经开具家电、家具销售统一发票,在活动公告发布后更换或重新开具发票的;
(5)家具、家电类低于1000元的单件商品,不享受补贴。
(三)中国银行“回馈封丘消费者”活动
1.中国银行“回馈封丘消费者”活动名额总计2400名,先到先得,额满即止。
2.补贴对象:所有中国银行存量客户及新开借记卡客户、信用卡客户。
3.活动内容:商超、家电、家具、水电费缴纳等采取中国银行借记卡或信用卡快捷支付方式的。
中国银行 | 形式 | 名额 | 合计金额(元) |
商超满50减20 | 借记卡 | 800 | 16000 |
商超满100减50 | 信用卡 | 100 | 5000 |
家电家具 满1000减50 |
借记卡 | 200 | 10000 |
家电家具 满1000减100 |
信用卡 | 100 | 10000 |
生活费缴纳 满20减3-5元 |
借记卡 | 1000 | 3000-5000 |
生活费缴纳 满20减10元 |
信用卡 | 200 | 2000 |
合计 | 46000-48000 |
1.新飞电器“回馈封丘消费者”促消费活动由新飞公司出资1000万元。
2.新飞电器类产品是指从政府指定企业购买的新飞系列大小电器类产品。
3.购买时由新飞电器公司联合销售企业,采取现场销售价格直补方式进行:一次性购买累计满1000元直减100元,超出部分,每500元减50元,不足500元的不减。以此类推,直减最高不超过3000元。
4.下列情形不在补贴范围
①不按规定开具发票的;
②相关材料信息不一致或有矛盾的;
③在活动公告发布前已经开具家电、家具销售统一发票,在活动公告发布后更换或重新开具发票的。
五、消费补贴规则
1.促消费活动实行全县统一安排。
2.所有参与汽车、家电、家具促消费活动的企业均为信誉良好企业并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
3.承办汽车、家电家具促消费企业须出台自己促消费优惠措施,企业优惠和打折减免活动叠加使用。
4.促消费活动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0日,且部分减免有名额及金额限制,先到先得,补完即止。
六、其他事项
(一)促消费活动遵循公平、诚信原则,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参与促消费活动的企业,要在确保疫情有效防控和落实安全生产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开展,严防抢购等踩踏性事件发生,鼓励企业引导顾客线下消费。
(三)坚决杜绝经营企业借机涨价等不诚信经营行为,实行明码标价,切实做到依法经营、依规促销,让消费者得到实惠。对有变相加价、不兑现优惠承诺、消极处理消费投诉等行为的商家,取消活动参与资格,列入商务领域诚信红黑榜;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此次促消费活动是我县系列促消费重点内容之一,各部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要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直播平台等新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宣传促消费活动,营造良好活动氛围,激发消费热情,提振消费信心,进一步促进我县经济稳定发展。
(五)承办企业有借助促消费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随意提高售卖价格、以次充好、以优惠为名不落实售后服务、不按规定开具发票行为的,经小组成员研究后取消其承办资格,所产生的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有关单位对其进行相应处罚并且列入我县促消费活动黑名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