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人民政府关于谢景峰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时间:2018年09月13日 点击次数:67479
封政文〔2018〕10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党组研究,决定免去:
谢景峰同志的封丘县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人代表、董事职务;
方金洲同志的封丘县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职务;
武殿国同志的封丘县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职务;
王太然同志的封丘县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职务;
侯法远同志的封丘县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职务;
何金龙同志的封丘县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人代表、董事职务;
贾喜洲同志的封丘县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职务;
史学杰同志的封丘县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职务;
张建霞(女)同志的封丘县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法人代表、董事职务;
杨恒战同志的封丘县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职务;
王亚涛同志的封丘县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职务;
郭兴霞(女)同志的封丘县城乡建设统筹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仝立勇同志的封丘县城乡建设统筹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兼总经理职务;
程山林同志的封丘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人代表职务;
邢乃广同志的封丘县鑫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法人代表职务。
封丘县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