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浩鹏同志任职的通知
时间:2019年06月05日 点击次数:53452
封人常任[2019]4号
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封丘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4月19日通过,
决定任命:
李浩鹏同志为封丘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封丘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4月19日
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封丘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4月19日通过,
决定任命:
李浩鹏同志为封丘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封丘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