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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丘县地处河南省东北部,为河南省新乡市辖县,南北长38.2公里,东西宽48.7公里,区域面积1225.51平方公里,辖19个乡镇,609个行政村,总人口89.02万。

《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2022年08月03日 点击次数:21357

      一、出台背景
      根据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豫办(2014)25号《关于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责任机制的意见》的通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豫自然资发(2021)2号文件要求,按照县政府工作会议精神,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起草了《关于开展自然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为了全面加强我县自然资源管理,坚决遏制和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破坏生态、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行为,彻底纠正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内各类违法占地问题,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严禁耕地“非农化”,严防耕地“非粮化”,切实维护自然资源领域管理秩序,进一步落实自然资源“一网两长”制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从生态文明建设的政体视野提出的“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论断,强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自然资源管理和保护作出了重要讲话批示。强调要牢牢守住18亩红线,坚决遏制“非农化”、非粮化”。国家、省、市要求全面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已“零容忍”的坚定决心,遏制各类违法乱占耕地,乱采资源资源和破坏森林资源行为。自然资源保护实行“一网两长”制,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举措,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重要抓手,事关国计民生和改革发展全局,推动落实好“一网两长”制责任重大、意义深远。
      (二)目标任务
      通过集中开展整治活动,对全县范围内违法违规占地、挖沙取土、破坏自然生态、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问题进行彻底排查、严厉打击、集中整治,坚决遏制全县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占地问题易发多发态势。坚持属地管理原则,齐抓共管,严格实行“谁的事情谁认领,谁的问题谁负责,谁的责任谁承担”,推动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转变监管方式,严格追责问责,切实纠正“执法不严、执法软弱”等问题。
      (三)治理范围
      1、自然资源部下发的2021年度卫片执法检查中违法用地图版;2、新发生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法挖沙取土、破坏生态等自然资源违法违规问题;3、各类占地占用基本农田的违法违规问题,以设施农用为由占用耕地进行经营活动的行为。
      三、“一网两长”工作要求
      (一)建立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一张网
      全县以乡(镇)行政区划为基础建立一张全域网络,结合实际合理划分若干网络,按照事权完善网络管理队伍、责任清单、考核办法,实现网内行政管理、批后监管、执法查处的幼小衔接,构建责任明确、资源整合、运作高效的审批、监管、执法的“三融合”自然资源网络化管理新格局。
      (二)落实市、县、乡、村四级网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职责到人”的原则,以各级党委、政府为职责主体,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络化”监管体系,衔接新乡市一级网,设立封丘县二级网、乡镇三级网、行政村四级网,实现网络化管理。
      (三)设立田(林)长,网格员。按照县、乡、村三级网络划分设立二、三、四级田(林)长。配合一级(市级)田(林)长开展工作。
      1.二级(县级)网格。县长担任总田(林)长,对全县自然资源网格化田(林)长制度落实情况负总则;县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总田(林)长,分包乡(镇)的县级领导分包担任二级田(林)长,协助总田(林)长工作,并对上级田(林)长负责。县自然资源局班子成员担任二级网格员。
      2.  三级(乡镇)网格。乡镇政府主要责任同志担任三级总田(林)长,乡(镇)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工作副职任副总田(林)长,包工作站区班子领导任三级田(林)长,站区长及自然资源所负责人、综合执法队负责人共同担任三级网格员。
      3.四级(村级)网格。党支部或村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四级田(林)长。乡(镇)政府包村干部、各村支委、村委干部共同担任四级网格员。
全县成立“一网两长”制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面推行“一网两长”制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先纪委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封丘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局、县供电公司等为办公室成员单位。
      四、工作职责
      (一)二级(县级)田(林)长职责。对上级田(林)长负责,协助县总田(林)长开展工作,承担网格化管理的主体责任。解决网格内土地、林业保护管理相关问题,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二)三级(乡级)田(林)长职责。对上级田(林)长负责,承担网格化管理的直接责任,负责村级田(林)长的日常管理,监督指导网格内土地、林木保护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日常巡查和综合执法工作,对违法占地、违规建设、私挖乱采自然资源和乱砍滥伐林木行为进行查处;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网格内违法占地、违规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依法依规查处到位、拆除复耕到位,对新增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及时向上级田(林)长报告辖区内违法占地、违规建设、私挖乱采自然资源和破坏林木行为的情况。
      (三)四级(村级)田(林)长职责。对上级田(林)长负责,承担网格化管理的具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保护土地、林木的村规民约,教育和引导群众履行资源保护义务,共同保护自然资源;负责网格内土地和林木保护工作,开展全天候全方位巡查,对违法占地、违规建设、乱挖乱采自然资源和乱砍滥伐林木等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报告;对违法行为制止无效的及时向上级田(林)长报告,并协助上级有关部分依法打击违法行为。
      (四)网格员职责。各级网格员要在各级田(林)长领导下对责任网格范围内的耕地、林地的利用、监管和保护负责,对网格内项目用地、探矿权、采矿权、生态修复、地质灾害防护、森林资源利用封项目设立提出实施意见,以及项目审批后进行全方位监管。对责任网格范围内的全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开展日常巡查,协助查处工作,确保不发生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森林火灾和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五)办公室职责。负责“一网两长”日常工作,研究相关政策,细化相关制度,定期召集会议,协调解决问题,下发整改任务,及时上报信息,开展督导考核。
      (六)县直有关单位职责: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依法行使自然资源管理的各项责任,负责征(占)用土地的审核、审批工作。加大对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涉嫌违法违纪的相关责任人和涉嫌犯罪的案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议监察部门追究行政责任,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确保自然资源违法违规案件依法处理到位。
      县法院:负责受理申请强制执行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依法审理涉嫌自然资源犯罪案件。
      县检察院:负责受理公安局移送的自然资源犯罪案件;加强对全县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中涉及刑事案件移送工作的监督,严格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法代刑现象发生。
      县公安局:负责依法受理移送的涉嫌自然资源违法犯罪案件,对非法采矿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供应民用爆炸物品;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妨碍自然资源执法的违法犯罪行为。
      市生态环境局封丘分局:负责按规定依法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好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强对设施农业经营者的服务和指导,强化设施农业建设和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切实做好设施农用地的备案管理;加强对村民宅基地的管理,做好日常执法巡查工作,对不符合规定要求开展建设和使用土地的宅基地,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
县城管局:加大对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做好“两违”建设的摸底排查及查处工作。
县供电公司:对不能提供建房审批手续的单位或个人,不能供电,对县、乡政府提出的自然资源违法项目实施断电,并加强用电监管。
      五、处罚与奖励
      (一)处罚
      1.凡在2020年7月3日之后新增的违法用地,各乡(镇)必须在三日内予以核查,并拆除复耕到位。未按要求完成的,县政府约谈各乡(镇)三级总田(林)长;副总田(林)长、三级田(林)长写出深刻检查,并在全县予以通报批评;对四级田(林)长启动问责程序。
      2.凡在一个月内被县级以上机关认定新增一起违法占地的,启动一案双查,既查违法者,又查责任人,并对所在乡(镇)财政罚款50万元,同时责令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限期完成拆除复耕。未能完成整改任务的,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启动问责程序。
      3.凡在一个季度内被县级以上机关认定发生三起违法占地的,除启动一案双查外,同时对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启动问责程序。
      4.将违法占地查处工作列入乡(镇)年度考核内容,考核落后的乡(镇)不得评优评先,党政主要负责人、三级副总田(林)长、三级田(林)长不得评为优秀。
      5.县直有关部门及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狠抓落实,对各负责主体单位履职不到位,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的,移交县纪委监委启动问责程序,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奖励
      每季度由田(林)长制办公室对违法占地查处工作进行通报,对无新增违法占地的乡(镇)每个季度奖励5万元,年终兑付,同时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六、切实加强各项组织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把“一网两长”制作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自然资源保护的重要举措加以落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行政区划分网格,严格按照要求配备人员,责任到人,推动土地、林业保护管理措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田(林)长制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二)务实工作基础。要以问题为导向,从源头上深入研究对策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违法问题产生;要以目标为导向,充分运用全天候遥感监测数据成果强化日常监管,对重点乡镇和重大违法用地、破坏森林资源问题进行预警,提醒地方政府加强管理;要以结果为导向,注重结果运用,建立完善的历程激励机制,以强有力的保障措施确保“一网两长”制全面实施。
      (三)严格监督考核。适时组织开展“一网两长”制实施情况专项督查,并将田(林)长制推行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建立问责机制,年度考核不及格的田(林)长,在规定时间内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合格的,由上一级田(林)长约谈,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题;对因失职渎职导致土地、林业资源被违法占用和破坏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四)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实施田(林)长制的重要意义,增强公众保护自然资源意识。通过媒体或在责任区公布田(林)长名单、工作职责、联系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耕地和矿产资源保护,及时制作和检举违法占地、非法采矿、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田(林)长要做好土地、林业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切实加强自然资源保护的行动自觉,扎实推进“一网两长”制管理工作。

政策文件: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
封丘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