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封丘县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4年05月16日 点击次数:2237
一、 编制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市政府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我县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封丘县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举措,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近年来燃气管道泄漏导致安全事故频发的惨痛教训,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全面排查、重点治理,压实安全责任,彻底消除“带病运行”管道设施等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专项治理和燃气本质安全取得扎实成效,筑牢城市安全运行防线,守牢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底线。
三、工作原则
(一)强化政府主导原则。强化政府在燃气管道设施问题排查治理中的主导地位,压实燃气经营企业老化管道设施排查治理和更新改造主体责任,推动各方主体积极参与,形成齐抓共管、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确保排查治理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二)集中重点治理原则。在前期普查评估的基础上,全面开展燃气管道设施排查,重点关注使用年限长、风险系数高的关键区域和薄弱环节,科学制定排查治理方案,集中力量治理重大安全隐患,提升燃气管道设施抵抗风险和安全运行能力。
(三)鼓励创新引领原则。鼓励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实现老旧燃气管道设施的智慧化改造与更新。通过建设智慧燃气平台,实现燃气管道状态实时监测、预警预报和智能决策,提升燃气安全防控能力和设施现代化管理水平。
(四)坚持安全第一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聚焦“带病运行”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着力破解深层矛盾,构建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筑牢燃气安全防线。
三、任务目标
(一)组织安排部署、全面排查阶段(2024年4月2日—4月28日)
(二)建立底数清单制定整改措施阶段(2024年4月29日—4月30日)
(三)实施更新改造阶段(2024年5月1日—10月31日)
(四)整改验收阶段(2024年11月1日—12月25日)
2024年4月底前,建立底数清单和需要更新改造的管道设施清单。2024年年底前,全面完成老化管道设施更新改造任务,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机制,提高风险综合防控能力和城市韧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改造过程管控。落实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压实参与改造各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责任,严格改造过程监督管理,坚决防止改造中发生安全事故。
(二)严格管控第三方施工。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划定燃气设施最小安全保护范围和最小控制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三)规范燃气厂站管理。规范天然气门站、高中压调压站、储气库、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加气站、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液化石油气储配(供应)站等燃气厂站安全管理。
(四)强化日常管理。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巡检频次,增加巡查人员力量,提升巡查队伍专业化水平。
五、保障措施
实施计划明确了四项保障措施分别从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强化资金保障、强化督促指导等方面制定保障措施,确保专项治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顺利完成。
政府文件:封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封丘县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解读:封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封丘县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图解)
政府文件:封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封丘县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解读:封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封丘县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