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政办〔2021〕47号 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封丘县城市书屋建设实施方案 (2021-2023年)的通知
时间:2021年09月18日 点击次数:38282
封政办〔2021〕47号
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封丘县城市书屋建设实施方案
(2021-2023年)的通知
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封丘县城市书屋建设实施方案
(2021-2023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封丘县城市书屋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3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31日
《封丘县城市书屋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3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31日
封丘县城市书房建设实施方案
(2021-2023年)
(2021-2023年)
按照中宣部“全民阅读·书香中国”活动的总体部署,为加快构建封丘县全民阅读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全民阅读服务设施,扩大全民阅读服务网络,持续打造“全民阅读·书香封丘”活动品牌。2021—2023年,围绕“三个一批”(新建一批、改建一批、共享一批),在全县建设城市书房37个,城市书柜10个。具体方案如下:
一、任务目标
按照“统一审核、统一标识、统一配置、统一监管”的要求,在全县范围建设开放共享、布局合理、运营规范的城市书房,形成全方位多辐射的“城市书网”,力争形成“十分钟阅读圈”,打造一批城市文化精神地标,提升城市文化品质,促进“书香封丘”建设,为实现“文化强县”目标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建设数量
2021—2023年建设城市书房37个,城市书柜10个。其中:
2021年,建设9个城市书房,2个城市书柜。
2022年,建设13个城市书房,3个城市书柜。
2023年,建设15个城市书房,5个城市书柜。
三、建设形式
(一)城市书房
围绕城市底色,“一屋一品”,采取新建、改建和共享三种形式进行建设。同时提倡个人、企业独立建设个性化藏书的城市书房。
1.新建。以广场、公园、环湖、A级景区、万人以上农村社区等地作为首选地址,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并与周边环境相宜,打造有特色、有亮点、个性化,能彰显地方形象,具有标志性的城市文化精神地标。
2.改建。利用现有建筑进行改建,也可适当选择居住集中的大型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和国有企业等闲置房屋,但地理方位原则上以一楼临街为主。
3.共享。可与市民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博物馆、文化馆、乡村新型社区、酒店、商场、医院、车站、景区游客中心、新建小区售楼部等结合,设置一定面积的相对独立区域用于城市书房建设。
(二)城市书柜
倡导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等在其单位或公共场所内部建设城市书柜。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配备图书不少于300册。
四、建设要求
(一)选址要求。所有城市书房要求选址科学、布局合理、配套设施完善。原则上,选址在人口集中、交通便利、安全卫生的一楼临街位置。从2021年起,所有新建社区用房要留有100㎡以上的空间用于城市书房建设。
(二)建筑要求。建筑设计要有品位、有特色,与封丘文化底蕴相匹配,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外观造型、室内装修和环境设计,要注重体现“文化建筑”的风格,营造温馨舒适的阅读环境。
(三)配置要求。书房需配置感应防盗门禁系统、自助办证机、自助借还书机、电子书下载机、高清网络监控摄像头等智能化电子设备;配置书架、报刊架、阅览桌椅、工作台、电脑、图书消毒柜等配套设备;配置冷暖空调、饮水机、急救箱、老花镜、雨伞等便民设施;配备图书不少于3000册。
(四)功能要求。书房凭借阅证、身份证刷卡进入,还需具备扫二维码进入功能,实现自助办证,与县图书馆通借通还,图书定期更换流通,具备无人值守24小时服务功能。阅读服务空间较大的宜建设创客空间、数字体验区、亲子活动区等。
(五)标识要求。全县城市书房采用统一形象标识,统一命名、统一编号。书房显著位置悬挂统一标牌,并对标牌进行与书房风格协调的亮化,使群众能够快速识别书房位置,方便借阅。书房适当位置要公示开放时间、借阅规则、文明公约以及活动安排等内容。
五、管理运行
(一)后续运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市书房后续运行、安全管理,由乡(镇)政府保障。共享城市书房后续运行可由共享单位保障。乡(镇)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保障城市书房水电暖网、人员配备等,完善安全消防等设施,确保城市书房正常运行。县文广旅局指导县图书馆做好全县城市书房图书更换、技术保障、业务培训、监督巡查、年终考核等工作。
(二)设备系统。全县城市书房设备系统纳入县公共图书馆总分馆系统。
(三)内部经营。城市书房可结合实际情况,引入第三方合作经营饮品、文创产品等经营项目,引入新华书店在城市书房内设置一定范围的业务区域,配备的图书利用有关研发系统纳入书店管理。
(四)开展活动。阅读服务空间较大的城市书房要积极开展全民阅读推广活动,按照全民阅读指导委员会要求,开展读书分享、公益讲座、分享沙龙、非遗传承等系列活动,增添城市书房书香气息。
(五)人员要求。每个城市书房至少配备2名工作人员、2-3名志愿者,由县图书馆统一培训后上岗。建立志愿者服务机制,吸引公益机构和志愿者加入城市书房服务。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城市书房建设是一项重要的惠民项目、民心工程。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大局观念、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定期召开推进会、协调会,通报工作进展,统筹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书房建设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城市书房在保障群众的公共文化权益、提高城市的文化品位、助推“全民阅读·书香封丘”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意义,积极营造全社会高度关注支持,并积极参与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资金保障。需加大对公共文化建设的投入,将城市书房建设及管理运行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城市书房建设的顺利实施和正常运行,坚决杜绝后续工作“无人管理,效能不高”的问题。
(四)鼓励社会参与。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充分发动社会力量联建联办、共建共享。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建、捐建或者与政府部门合作建设城市书房,参与城市书房的运营和管理;倡导和鼓励志愿者参与城市书房文化志愿服务;本地各类企业要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为城市书房建设贡献力量;企业或个人支持城市书房建设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和城市书房的冠名权。
(五)强化跟踪指导。建立健全城市书房的定期评估考核制度,加强对评估结果的有效运用。城市书房建设将纳入各责任单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纳入县委、县政府督查事项,有效促进城市书房有序高效、可持续运行。
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增强城市书房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克服畏难情绪,杜绝敷衍应付,严格按照城市书房建设的标准要求,紧盯目标任务,把握时间节点,强化责任落实,上下合力推进,确保把这项惠民工程,办实办好办出成效。
2021年度封丘县城市书房建设
工作安排
工作安排
为加快构建封丘县全民阅读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全民阅读服务设施,扩大全民阅读服务网络,持续打造“全民阅读·书香封丘”活动品牌,进一步提升我县城市品位。2021年计划在全县建设城市书房9个,城市书柜2个。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城市书房建设,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县带乡,整城推进。建设城市书房,既是县乡公共图书馆延伸读书服务的需要,也是全民阅读活动向纵深推进的必然要求。推进城市书房建设,要坚持以县带乡,县乡联动,着眼整城统一部署,合理布局,有序推进,促进城市书房建设整体效能提升。
(二)突出重点,提升品位。城市书房,既是公共图书馆读书服务的基础设施,也是城市文化品位和文化精神的重要标志。建设城市书房,既要突出城市文化特色,也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既要重点打造,形成文化地标,也要因地制宜,提高数量,拓展布局。
(三)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城市书房建设,坚持以政府为主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投资建设,采取捐资、捐建、捐物等形式进行,参与建设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可以按照投资额度享有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税收优惠。
(四)属地管理,保障运营。城市书房的建设、管理和运行,按照现行行政区划的划分,实行属地管理,书房选址、建筑设计、房屋建设、设施配备、管理服务、运行保障,均由书房所在地的乡(镇)负责。
二、城市书房建设的模式、标准和任务
城市书房建设,主要包括基础设施、数字服务设备、图书、安全监控设备及其他辅助设施等。
(一)城市书房的建设模式
城市书房,可采取新建、改建和共享三种形式进行建设。同时提倡个人、企业独立建设个性化藏书的城市书房。
1.新建。选址以广场、公园、环湖等开阔的空间为主,建筑面积应不小于100㎡,建筑风格与外观设计,应与周边环境协调,打造有区域特色、个性化的城市文化标识。
2.改建。利用现有建筑进行改造,可适当选择居住集中的大型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和国有企业等闲置房屋,原则上以临街的一楼为宜,并具备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基本条件。
3.共享。在不改变原经营性设施结构及功能的基础上,通过对空间的改造、调整,嵌入城市书房的设备和图书,实现图书资源与其他资源的共建共享,打造多业态互利共存的新型文化服务空间。书房建设可与市民中心等公共场所、青少年活动中心、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场馆以及产业集聚区、乡村新型社区、酒店、商场、咖啡屋、影剧院、医院、车站、景区游客中心等结合,设置一定面积的相对独立区域用于城市书房建设。
(二)城市书房的建设标准及功能
城市书房按照建筑面积,大致可划分为三个层级,即:标志型,建筑面积原则上在150㎡以上,各项服务功能齐全;实用型,建筑面积在100㎡以上,服务功能基本齐全;简约型,建筑面积在50㎡以上,具备安全、室内阅览等基本功能。
1.标志型城市书房(以新建模式为主)
配置设施:书房配置感应防盗门禁系统、自助办证机、自助借还书机、电子书下载机、高清网络监控摄像头等智能化电子设备;配置书架、报刊架、阅览桌椅、工作台、图书消毒柜等配套设备;配置冷暖空调、饮水机、急救箱、老花镜、雨伞等便民设施;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安全设施设备;配备与书房服务面积相适应的纸质图书,原则上应不少于3000册。
功能要求:读者可凭二代身份证、借阅证刷卡进入,还需具备扫二维码进入功能;实现自助办证、自助借阅、电子图书下载等功能,并与县图书馆通借通还;图书定期更换流通,具备无人值守24小时服务功能;实现功能分区,有条件的可建设创客空间、数字体验区、亲子活动区或低价有偿服务区等拓展空间。
2.实用型城市书房(以改建模式为主)
配置设施:书房配置感应防盗门禁系统、自助办证机、自助借还书机、电子书下载机、高清网络监控摄像头等智能化电子设备;配置书架、报刊架、阅览桌椅、工作台、电脑、图书消毒柜等配套设备;配置冷暖空调、饮水机、急救箱、老花镜等便民设施;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安全设施设备;配备纸质图书应不少于3000册。
功能要求:读者可凭二代身份证、借阅证刷卡进入;实现自助办证、借阅和电子书下载功能,与县图书馆通借通还;图书定期更换流通,具备无人值守24小时服务功能。阅读服务空间较大的书房,可参照标志型建立拓展服务空间。
3.简约型城市书房(以共享模式为主)
配置设施:配置书架、报刊架、阅览桌椅等配套设备;配置冷暖空调、饮水机、急救箱、老花镜等便民设施;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图书应不少于1000册;有条件的应配备安全门禁及高清网络监控摄像头等电子设备。
功能要求:实现自助借阅服务,没有自助设备情况下必须有人值守。
三、建设任务
2021年,全县计划建成城市书房9个,城市书柜2个,具体分解如下:
陈桥镇社区1个,李庄社区2个,城关镇5个。建设由各乡(镇)自主负责。
景区建设任务1个。由黄河文化园景区具体负责。景区负责建筑设计、主体工程建设、室内外装修、内部配置的书架、桌椅板凳等,达到通水、通电、通网条件;并负责图书采购。
城市书柜2个:倡导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等,在其单位或公共场所内部建设城市书柜。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配备图书不少于300册。
四、建设要求
(一)选址要求。城市书房的设置布局应遵循“普遍均等、就近服务”的宗旨。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原则上选址在人口集中、交通便利、安全卫生的一楼临街位置,附近应有公共卫生间。
(二)建筑要求。建筑设计要有品位、有特色,与封丘文化底蕴相匹配,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外观造型、室内装修和环境设计,要注重体现“文化建筑”的风格,营造温馨舒适的阅读环境。
(三)标识要求。全县城市书房采用统一形象标识,统一命名、统一编号。由企业、单位单独捐资建设的可加冠该企业、单位名称。书房显著位置悬挂统一标牌,并对标牌进行与书房风格协调的亮化,使群众能够快速识别书房位置,方便借阅。书房适当位置要公示开放时间、借阅规则、文明公约以及活动安排等内容。
五、实施办法
(一)点位选定
由各乡(镇)按要求初步选址后,报县城市书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
(二)施工建设
由各乡(镇)负责组织施工建设,也可由县城市书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筛选区域内有条件的企业或单位参与,动员协商企业或单位认领具体城市书房,制定书房设计方案、编制建设经费预算等。
(三)竣工验收
由各乡(镇)初步验收合格后,报县城市书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市城市书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抽检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