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封丘县加强联合执法建立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年09月26日 点击次数:28997
封政办〔2018〕1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封丘县加强联合执法建立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5日
封丘县加强联合执法建立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蓝天保卫战”三年计划,进一步规范我县成品油市场经营管理行为,持续有效打击成品油领域多种非法经营和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全县合格油品供应,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4号《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联合执法建立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豫政办〔2017〕57号)、《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的意见》(新政办〔2014〕132号)精神,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及省、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联合执法,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全面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减少大气污染排放,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打击和取缔违规违法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的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构建合法经营、竞争有序的成品油经营格局。
二、监管重点
(一)无证照(或证照不齐)非法建设、经营加油站(点)行为。
(二)使用流动加油车(含改装的加油车辆)非法售油行为。
(三)销售假冒伪劣及不达标油品行为。
(四)销售成品油缺斤短两行为。
(五)加油站(点)超越经营范围行为。
(六)加油站(点)假冒商标及标识行为。
(七)违反散装汽油实名购销安全监管规定行为。
(八)违反成品油价格政策行为。
(九)重型货运车辆使用不合格油品行为。
(十)成品油流通领域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责任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失职追责”的原则,明确乡镇政府和各部门工作职责。
乡镇政府:对本辖区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工作负总责,承担辖区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主体责任,负责组织本辖区成品油市场秩序管理工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辖区内正在经营的非法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坚决取缔和打击,对非法正在建设的加油站(点)一律停止建设并拆除已建设施。同时,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在本行政辖区内进行的执法工作。
商务部门:负责牵头统筹协调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开展成品油市场监管和整顿工作,依法查处取得成品油批发和零售经营资格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配合环保部门对重型货运车辆使用不合格油品行为的检查。
公安部门:负责牵头依法打击成品油流通领域经济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成品油经营企业,依法查处利用散装汽油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成油品市场监管过程中遇到的抗法及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打击流动加油车非法售油行为,包括追查非法油品来源,对非法油罐车进行扣留,配合查处无证无照加油站(点),配合环保部门对重型货运车辆使用不合格油品行为的检查。
发改部门:负责牵头监督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价格政策执行情况,重点查处违反成品油价格政策行为;牵头组织油品质量升级有关工作,保障合格油品供应。
环保部门:负责牵头依法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环保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核查新建站整体环保验收,原有站油气回收改造、双层油罐更新或防渗池设置整改等情况,依法对不开展油气回收改造、使用和双层罐更新或防渗池设置整改工作的加油站(点)予以停业整改和经济处罚,直至整改达标方可恢复营业,负责牵头对重型货运车辆油品进行抽检。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配合公安部门依法查处流动加油车非法售油行为,负责打击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擅自从事成品油营运的行为,打击非法改装流动加油车行为,配合环保部门对重型货运车辆油品进行抽检。
住建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县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内成品油经营企业未经许可、擅自建设的行为;依法依规拆除县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内黑加油站(点)。
工商部门:负责牵头对流通领域的成品油进行抽检,依法查处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掺杂售假、以次充好、假冒商标标识等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加油站(点),配合相关部门查处未获许可从事成品油经营的“无证”违法行为。
国土部门:负责对违法占地建设的加油站(点)进行查处,对违法用地加油站(点)的建筑物依法予以拆除。
供电公司:配合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无证无照加油站(点)停止电力供应,并拆除相应电力设施。
安监部门:负责牵头对取得安全许可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查处未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从事成品油经营的“无证”违法行为;负责打击流动加油车未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油品的违法行为。
质监部门:负责牵头依法查处生产领域成品油质量违法行为;负责开展计量制度、加油机铅封、加油机强制检定等工作,依法查处计量作弊行为;依法查处有问题的计量器具;配合环保部门对重型车辆油品进行抽检,对使用不符合国六标准汽柴油的车辆逐一溯源,依法从严查处。
税务部门:负责牵头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纳税申报情况,依法查处逃避缴纳税款、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
中石化封丘分公司、中石油封丘分公司:不准向无营业执照、无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流动加油车供油;配合提供非法经营成品油的相关线索,协助落实成品油专业运输车辆参与成品油市场执法行动;配合做好查封的成品油的调运、保管、收储工作;配合对现场查封的非法经营设备处理提供相关技术支持;配合环保部门对重型货运车辆油品进行抽检。
四、规范程序
各职能部门现场核查时,根据核查情况现场提出查封关停、拆除、整改、没收、处罚等处理意见,同时完善相关法律手续。
(一)对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且不符合成品油商务行业发展规划的加油站(点),坚决予以取缔并拆除。已取得相关证照的,根据商务部门认定意见,依法注销、吊销相关证照(或不予延期)。
(二)对符合成品油商务行业发展规划但尚未验收合格、擅自经营的加油站(点),责令停业整顿,待完善有关手续、通过综合验收并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后恢复经营。
(三)对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但未达到新的环保要求(油气回收改造及双层油罐改造等)的加油站(点),由环保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业整顿。
(四)对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但购销不达标油品、使用不合格加油机的加油站(点),责令停业整顿,待整改合格后恢复经营。
(五)对超范围经营的加油站(点),予以查封并暂扣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责令限期拆除超规模经营部分,经验收合格后恢复经营;逾期不整改的,吊销其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我县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县长王茜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撒国亮、县商务局局长李广欣任副组长,商务、公安、发改、环保、交通、规划建设、工商、安监、国土、质监、国税、电力、石油公司等部门分管副职和乡镇长为成员的成品油流通市场管理联合工作组(简称联合工作组),联合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商务局,李广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县成品油市场日常监管工作,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全县成品油流通市场秩序整顿工作深入开展。
(二)建立协作机制。联合工作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对成品油流通市场进行监督检查,认真查验相关证照、验收意见真伪和有效性,重点核查消防验收意见、环保验收意见(含油气回收、双层罐改造或防渗池设置验收意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等涉及安全、环保及合法经营的证照。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属本部门牵头处理的,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属联合工作组其他成员单位牵头处理的,在责令经营者停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及时将案件上报县联合工作组办公室,由联合工作组办公室以督办函形式移交牵头部门处理。
(三)拓宽线索渠道。充分发挥“12312”(商务部门)“12315”(工商部门)“12365”(质监部门)“12369”(环保部门)“110”(公安)“12358”(发改委)“12328”(交通部门)等举报投诉服务热线作用,及时受理群众举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及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线索,并做好查处工作。同时,严格按照《新乡市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举报奖励规定》兑现举报奖励。
(四)建立“黑名单”制度。商务部门负责建立动态“黑名单”,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定期更新“黑名单”,对整改合格的企业从“黑名单”中剔除,对新发现的违规企业及时列入“黑名单”;对多次违法的企业,在列入“黑名单”的同时,各职能部门3年内不受理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涉及成品油批发零售业务的证照申请。
(五)开展专项行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针对全县成品油流通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县联合工作组办公室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全县成品油流通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联合工作组成员单位要组织联合执法,通过实地走访、现场检验、拍照录像等方式,掌握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证据。在联合执法过程中,公安、工商、安监等部门要充分利用执法队伍力量,确保联合执法顺利进行。其他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六)实行报告制度。联合工作组成员单位按照联合工作组办公室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向联合工作组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填报有关统计报表,办公室汇总后上报新乡市成品油流通市场管理联合工作组办公室。
(七)营造舆论氛围。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台、网站等媒体,利用悬挂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加大对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的宣传力度。在坚持正确引导的同时,通过媒体曝光一批查处的违规违法案件,引导群众选择经营诚信度高、油品质量有保证的企业消费,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舆论氛围。
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