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无偿献血和春节备血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年01月04日 点击次数:26136
封政办〔2019〕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无偿献血工作是关系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人民身体健康、生活安全及社会稳定的重大民生问题。随着春节的临近,为保障春节期间各医疗单位临床用血,使全县人民过一个快乐、祥和的春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有关规定《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无偿献血和春节备血工作的通知》(内部明电)和《新乡市公民无偿献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春节备血工作的通知》(新献办〔2018〕8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无偿献血和春节备血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意义
献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的,是适龄公民应尽的责任。无偿献血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自身“健康储蓄”,是一件利国利民、利人利己的好事。做好春节备血工作,有利于保障春节期间医疗单位临床急救用血,保证全县人民过一个快乐、祥和的春节。
二、对象、范围、任务要求
1.对象:18—55周岁的健康男女公民。
2.范围: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3.任务要求: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参加无偿献血,确保完成春节备血任务(具体任务分配见附件)。
三、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及流程
1.时间:2019年1月14日、15日上午
2.地点:封丘县中医院
3.注意事项。为确保圆满完成此次无偿献血任务,望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段前往献血。(详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宣传发动。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要召开无偿献血和春节备血工作会议,宣传《献血法》及相关知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同时运用展板、横幅、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形成良好的氛围。
(二)组织实施。各单位要积极响应,主动配合,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做好义务献血人员登记工作,落实专人负责,组织好报名人员参加体检献血,献血者携带身份证。
按照《献血法》第六条规定对献血者,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三)加强领导。带头参加献血是广大党员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单位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广泛发动,加强领导,落实相应的措施,高质量完成无偿献血和春节备血工作,保障春节医疗单位临床医疗用血需求。
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