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封丘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年01月11日 点击次数:29135
封政办〔2019〕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封丘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9日
封丘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按照省、市政府关于清欠工作有关要求,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清欠范围。清理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包括所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包括政府平台公司)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
(二)清欠原则。坚持“边界清晰、突出重点、源头治理、循序渐进”原则,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营造践诺守信的市场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清理农民工工资欠款。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排查并清偿农民工工资欠款,做到“限时清零”,维护2019年春节、全国、省、市“两会”前后农民工群体稳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清理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欠款。全面排查各级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结合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步骤和时间要求,稳步开展清欠工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清理国有企业欠款。全面排查国有企业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多渠道筹措资金,按合同约定支付逾期欠款。(责任单位: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清理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欠款。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要求,彻底清理、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项目,所涉保证金清退到位。(责任单位:县住建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加大清欠政策执行力度。如果在清欠过程中出现短期内资金紧张,县财政局要与市财政局及时沟通,通过库款调度等方式予以解决。将国有企业应付账款纳入企业收益分配绩效考核内容。(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六)建立清欠工作长效机制。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对出现严重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的失信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纳入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措施。(责任单位:县科工信委、县发改委、县财政局、人行封丘县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时间步骤
(一)排查梳理阶段(本通知下发之日至2019年1月14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出台本地、本系统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需明确清欠计划时间表、路线图等),建立本地、本系统清欠工作台账。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要于2019年1月14日中午12点前将本阶段清欠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县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设在县科工信委)。
(二)优先清欠阶段(2019年1月8日至2019年1月31日)。各地、各部门完成农民工工资欠款,涉及供气供暖等民生、安全方面的工程项目欠款,中央或省级财政已下达专项资金预算或通过调剂解决了资金渠道的欠款,有条件清偿的“两款一金”、大型国有企业欠款、按照政策规定入库保留的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到期应付合同款等清欠任务。台账。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要于2019年1月29日前将本阶段清欠工作总结报县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
(三)全面清欠阶段(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对暂时难以落实预算资金的地方政府欠款,已被叫停的不规范P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且已形成一定工作量的欠款,有困难的国有企业欠款,由责任部门督促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和企业制定详细清偿计划。在此阶段,县直有关部门要严防新增欠款,对清欠工作台账进行动态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要于2019年9月28日前将本阶段清欠工作总结报县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
(四)总结完善阶段(2019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各地、各部门在全面清欠基础上进行系统总结提高。尚未完成或完成质量不高的地方和部门需查漏补缺完成整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要于2019年12月1日前将2019年度清欠工作总结报县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抓好清理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账款有关工作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减轻企业负担、保障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权益和社会民生福祉的重要手段。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清欠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迅速开展行动,务求取得实施,不断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落实部门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地、各部门责任。县政府决定由县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作为牵头部门加强督促指导,县人社局负责清理农民工工资欠款,县财政局负责清理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欠款、清理由本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企业欠款,县住建委负责清理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欠款。
(三)明确专人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委、县发改委、人行封丘县支行要明确专人负责清欠工作并指定联络员,于2019年1月10日前将名单报县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
(四)建立定期信息报送和通报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委、县发改委、人行封丘县支行要向县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定期报送阶段性工作情况。
周报: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至2019年1月29日,每周五中午12时前,以电邮扫描件形式报送加盖单位公章的《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台账报表》(见附件)和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工作方案、措施、进展、成效、困难或问题、拟采取措施等)。
月报:自2019年2月1日起周报改为月报(内容不变),于每月1日中午12时前报送上月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县政府将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清欠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将按程序问责。
(五)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县审计局要跟踪各地、各部门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格按要求开展清欠工作。
联 系 人:张桂枝(县企业服务活动办)
联系电话:8292490 18537145280
电子邮箱:fqgyj@126.co
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0日印发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封丘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9日
封丘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按照省、市政府关于清欠工作有关要求,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清欠范围。清理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包括所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包括政府平台公司)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
(二)清欠原则。坚持“边界清晰、突出重点、源头治理、循序渐进”原则,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营造践诺守信的市场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清理农民工工资欠款。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排查并清偿农民工工资欠款,做到“限时清零”,维护2019年春节、全国、省、市“两会”前后农民工群体稳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清理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欠款。全面排查各级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结合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步骤和时间要求,稳步开展清欠工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清理国有企业欠款。全面排查国有企业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多渠道筹措资金,按合同约定支付逾期欠款。(责任单位: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清理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欠款。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要求,彻底清理、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项目,所涉保证金清退到位。(责任单位:县住建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加大清欠政策执行力度。如果在清欠过程中出现短期内资金紧张,县财政局要与市财政局及时沟通,通过库款调度等方式予以解决。将国有企业应付账款纳入企业收益分配绩效考核内容。(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六)建立清欠工作长效机制。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对出现严重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的失信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纳入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措施。(责任单位:县科工信委、县发改委、县财政局、人行封丘县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时间步骤
(一)排查梳理阶段(本通知下发之日至2019年1月14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出台本地、本系统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需明确清欠计划时间表、路线图等),建立本地、本系统清欠工作台账。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要于2019年1月14日中午12点前将本阶段清欠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县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设在县科工信委)。
(二)优先清欠阶段(2019年1月8日至2019年1月31日)。各地、各部门完成农民工工资欠款,涉及供气供暖等民生、安全方面的工程项目欠款,中央或省级财政已下达专项资金预算或通过调剂解决了资金渠道的欠款,有条件清偿的“两款一金”、大型国有企业欠款、按照政策规定入库保留的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到期应付合同款等清欠任务。台账。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要于2019年1月29日前将本阶段清欠工作总结报县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
(三)全面清欠阶段(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对暂时难以落实预算资金的地方政府欠款,已被叫停的不规范P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且已形成一定工作量的欠款,有困难的国有企业欠款,由责任部门督促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和企业制定详细清偿计划。在此阶段,县直有关部门要严防新增欠款,对清欠工作台账进行动态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要于2019年9月28日前将本阶段清欠工作总结报县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
(四)总结完善阶段(2019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各地、各部门在全面清欠基础上进行系统总结提高。尚未完成或完成质量不高的地方和部门需查漏补缺完成整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要于2019年12月1日前将2019年度清欠工作总结报县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抓好清理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账款有关工作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减轻企业负担、保障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权益和社会民生福祉的重要手段。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清欠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迅速开展行动,务求取得实施,不断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落实部门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地、各部门责任。县政府决定由县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作为牵头部门加强督促指导,县人社局负责清理农民工工资欠款,县财政局负责清理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欠款、清理由本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企业欠款,县住建委负责清理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欠款。
(三)明确专人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委、县发改委、人行封丘县支行要明确专人负责清欠工作并指定联络员,于2019年1月10日前将名单报县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
(四)建立定期信息报送和通报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委、县发改委、人行封丘县支行要向县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定期报送阶段性工作情况。
周报: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至2019年1月29日,每周五中午12时前,以电邮扫描件形式报送加盖单位公章的《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台账报表》(见附件)和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工作方案、措施、进展、成效、困难或问题、拟采取措施等)。
月报:自2019年2月1日起周报改为月报(内容不变),于每月1日中午12时前报送上月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县政府将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清欠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将按程序问责。
(五)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县审计局要跟踪各地、各部门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格按要求开展清欠工作。
联 系 人:张桂枝(县企业服务活动办)
联系电话:8292490 18537145280
电子邮箱:fqgyj@126.co
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