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封丘县加快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年01月25日 点击次数:26522
封政办〔2019〕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封丘县加快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2日
封丘县加快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封丘县“十三五”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和寄宿制学校建设规划方案》(封政文〔2017〕182号)精神,为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在校学生学习和生活条件,保障农村学生身心健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因地制宜,加大投入,全面关爱留守儿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持续推动我县城乡教育一体化有序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本年度完成封政文〔2017〕182号制定的封丘县2019年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任务。做好2020年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2020年圆满完成建设任务。
(二)配齐配强农村寄宿制学校教职工。为农村寄宿制学校选配事业心强、业务素质硬的校长和具有强烈责任心的教师。根据教学管理实际需要,通过统筹编制资源、加大调剂力度等方式对寄宿制学校适当增加编制,为寄宿制学校配齐配足各学科专业教师,确保按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为农村寄宿制学校配齐生活教师(可兼宿舍卫生管理人员)、卫生保健人员、保安人员、炊事员等后勤服务人员。
(三)强化农村寄宿制学校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安全管理责任制、生活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消防安全、饮食安全、交通安全等各种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公安、消防、卫生、综治、食品安全等部门要加强对寄宿制学校安全、卫生等工作的检查、管理和指导。加大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力度,定期开展学校周边及校园安全、卫生大排查。建立完善寄宿制学校校级领导住校轮流带班和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责任,加大投入,保障人防、技防和物防工作到位。科学安排学生作息时间,开放学校图书馆、阅览室、体育场馆、音乐室、美术室等场室及器材,为住校学生提供充足的课后活动场所和设施,丰富学生文化生活。建立留守儿童工作台账,搭建亲情沟通平台,建立定期亲情沟通机制。在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应当采取措施为学生提供校车服务,切实保障校车规范运营和学生交通安全。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大力度打击违法接送学生车辆,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落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27号)等文件精神,深刻理解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的目的和意义,进一步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学习、交通条件。发改部门要在编制项目计划时优先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财政部门要积极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经费保障机制。机构编制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为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统筹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提供政策支持。住建部门要根据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学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食药监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寄宿制学校食堂建设的指导和监管。教育部门要确定总目标和年度建设项目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合理安排工程进度。
(二)加大财政投入,合理使用资金。教育、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的安排方案及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制定项目清单,及时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教育部门要按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将资金的安排方案、绩效目标、项目计划开工和完成时间等在主要媒体或网站上予以公示。对于因挪用、截留、套取项目资金影响目标实现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规范操作流程,强化过程管理。寄宿制学校建设要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工程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在设计、施工、监理、管理等各个环节建立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所有建设项目设立永久性标志牌。建设过程中所有过程性资料要妥善保存,规范整理,以备审计或评估。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机制。一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成立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苌道卿同志担任组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教体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发改、财政、住建、交通运输、卫生、食药监、安监、消防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体局,教体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乡(镇)要成立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二是建立工作台帐。工作进度及相关数据及时上报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联系点督查制度。县教体局依照联系点分工的安排由负责联系点领导牵头,开展经常性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二)加强检查指导。重点对配套资金落实和项目建设质量进行检查。设备类项目要重点检查生活设备设施安装配送和管理使用情况,校舍改造类项目要重点检查项目设计、施工质量和管理使用情况。
(三)建立验收制度。及时对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及设备购置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确保质量合格。
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2日印发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封丘县加快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2日
封丘县加快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封丘县“十三五”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和寄宿制学校建设规划方案》(封政文〔2017〕182号)精神,为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在校学生学习和生活条件,保障农村学生身心健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因地制宜,加大投入,全面关爱留守儿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持续推动我县城乡教育一体化有序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本年度完成封政文〔2017〕182号制定的封丘县2019年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任务。做好2020年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2020年圆满完成建设任务。
(二)配齐配强农村寄宿制学校教职工。为农村寄宿制学校选配事业心强、业务素质硬的校长和具有强烈责任心的教师。根据教学管理实际需要,通过统筹编制资源、加大调剂力度等方式对寄宿制学校适当增加编制,为寄宿制学校配齐配足各学科专业教师,确保按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为农村寄宿制学校配齐生活教师(可兼宿舍卫生管理人员)、卫生保健人员、保安人员、炊事员等后勤服务人员。
(三)强化农村寄宿制学校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安全管理责任制、生活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消防安全、饮食安全、交通安全等各种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公安、消防、卫生、综治、食品安全等部门要加强对寄宿制学校安全、卫生等工作的检查、管理和指导。加大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力度,定期开展学校周边及校园安全、卫生大排查。建立完善寄宿制学校校级领导住校轮流带班和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责任,加大投入,保障人防、技防和物防工作到位。科学安排学生作息时间,开放学校图书馆、阅览室、体育场馆、音乐室、美术室等场室及器材,为住校学生提供充足的课后活动场所和设施,丰富学生文化生活。建立留守儿童工作台账,搭建亲情沟通平台,建立定期亲情沟通机制。在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应当采取措施为学生提供校车服务,切实保障校车规范运营和学生交通安全。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大力度打击违法接送学生车辆,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落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27号)等文件精神,深刻理解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的目的和意义,进一步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学习、交通条件。发改部门要在编制项目计划时优先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财政部门要积极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经费保障机制。机构编制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为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统筹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提供政策支持。住建部门要根据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学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食药监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寄宿制学校食堂建设的指导和监管。教育部门要确定总目标和年度建设项目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合理安排工程进度。
(二)加大财政投入,合理使用资金。教育、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的安排方案及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制定项目清单,及时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教育部门要按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将资金的安排方案、绩效目标、项目计划开工和完成时间等在主要媒体或网站上予以公示。对于因挪用、截留、套取项目资金影响目标实现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规范操作流程,强化过程管理。寄宿制学校建设要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工程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在设计、施工、监理、管理等各个环节建立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所有建设项目设立永久性标志牌。建设过程中所有过程性资料要妥善保存,规范整理,以备审计或评估。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机制。一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成立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苌道卿同志担任组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教体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发改、财政、住建、交通运输、卫生、食药监、安监、消防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体局,教体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乡(镇)要成立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二是建立工作台帐。工作进度及相关数据及时上报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联系点督查制度。县教体局依照联系点分工的安排由负责联系点领导牵头,开展经常性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二)加强检查指导。重点对配套资金落实和项目建设质量进行检查。设备类项目要重点检查生活设备设施安装配送和管理使用情况,校舍改造类项目要重点检查项目设计、施工质量和管理使用情况。
(三)建立验收制度。及时对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及设备购置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确保质量合格。
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