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2019年省、市重点民生实事的通知
时间:2019年04月05日 点击次数:27757
封政办〔2019〕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2019年,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定继续从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集中办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民生实事,努力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为做好相关落实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稳定就业
全市城镇新增就业7.54万人。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二)提高城乡居民保障标准水平
提高高龄老人津贴标准,年满80-89周岁的非特困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年满80-89周岁的特困老人,每人每月发放90元。年满90-9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年满10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发放300元。
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470元提高到不低于52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3450元提高到不低于3860元。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扶贫办,各乡(镇)政府
(三)提高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
继续对农村适龄妇女、纳入城市低保的适龄妇女免费开展一次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完成省定年度目标任务。继续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产前四维彩超和血清学筛查率为50%,新生儿“两病”筛查率为90%、新生儿听力筛查率为90%。继续对适龄妇女免费开展一次宫颈癌人乳头瘤病毒(HPV)基因检测工作。
责任单位:县妇联(县妇儿工委办)、卫健委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民政局、各乡(镇)政府
(四)深入推进“厕所革命”
市区新建和改建公厕100座以上,改造农村户用卫生厕所16万户。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卫健委、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住建局、供电公司、各乡(镇)政府
(五)进一步改善农村出行条件
新建和改扩建农村公路300公里以上。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发改委
(六)大力推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发展
全市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52所,新增学位数8547个,普惠率达到66%;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比例不超过8%,超大班额比例不超过1%。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
(七)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到2019年底全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61%,PM2.5年均浓度达到57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年均浓度达到104微克/立方米以下。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住建局、科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财政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
(八)推行清洁取暖试点市建设
持续推进“守护蓝天温暖新乡”工程,市区新增供热面积305万㎡,基本实现市区集中供热全覆盖;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630万㎡;深入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作,全年完成10万户“双替代”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发改委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各乡(镇)政府
(九)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完成危房改造1000户以上,重点保障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十)持续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和文明城市创建
各县(市)、区高标准改造提升主次干道5—8条、农贸市场1—2个、背街小巷5—8条。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政府
二、明确工作责任
各单位要把重点民生实事摆在突出位置,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各项民生实事顺利圆满完成。一是明确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承办事项的落实工作负总责,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确保重点民生实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二是做好对接。任务中数据均为全市数据,请各责任单位主动与市对口单位对接,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三是加强配合。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安排好、组织好、协调好;配合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共同抓好工作推进落实。
三、严格督查考核
从今年4月份开始,各责任单位要在每月21日前(各配合单位要在每月18日前将本单位承担的工作推进情况报各责任单位)将负责的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报送主管县领导和县发改委,由县发改委统一汇总整理后,向县政府报告;县委县政府督查局要将民生实事实施情况纳入工作台账,不定期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对进度明显滞后的单位,由分管副县长约谈其主要负责人。
同时,各单位需明确负责本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联系人,并将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4月3日前报送至县发改委。
电子邮箱:fqxfgw@163.com
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