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封丘县普惠金融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年11月29日 点击次数:24169
封政办〔2019〕5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封丘县普惠金融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1日
2019年8月21日
封丘县普惠金融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普惠金融工作,结合封丘县区域特点以及小微企业、三农发展现状,依托乡村振兴、金融扶贫等重点工作,加快封丘县乡村经济的振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小微企业、三农发展”两大领域,立足“普惠、特惠、可持续”三大主题,建立普惠金融发展长效机制,健全与封丘发展相适应的普惠金融组织、市场和产品体系,稳步提升县域金融服务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依据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战略需要,结合县域小微企业、农业等实体经济发展需求,引导金融资源加大支持力度,实现涉农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两升一降”,即贷款余额和增速高于上年同期水平,融资成本低于上年同期水平,逐步实现普惠金融服务对农村产业、农村家庭全覆盖。
二、工作重点
(一)建立普惠通APP金融服务平台
以普惠通APP作为优化辖区普惠金融服务的总平台,推动普惠金融工作“上网下村”,解决基层金融服务单一、覆盖面窄,以及金融服务推送成本高、效率低等问题。在县域行政村逐步设立普惠金融服务站,以普惠金融服务站和乡镇金融网点、助农取款点为基础,向农户普及金融知识、推广普惠通APP,力争2019年底注册用户超过5万户。以普惠通APP为平台重点向有需求的农户和小微企业主推广信贷产品,使其“愿意用、用得好”,进而更好地发展生产经营。
(责任单位:县金融局、县人行、各金融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完善普惠金融产品体系
1.结合封丘县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力度,力争涉农贷款新增额和增速高于上年同期水平。
2.结合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充分发挥乡(镇)政府、村委、普惠金融服务站及金融机构作用,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带贫作用,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
3.结合小微企业金融需求,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强金融创新,重点推出结算贷、科技贷、税易贷、创业贷、信用贷等针对小微企业以及企业主的信用类融资产品,努力实现小微企业贷款户数、贷款余额与融资成本的“两升一降”:2019年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和增速高于上年,融资成本低于上年。
(责任单位:县金融局、县人行、各金融机构)
(三)完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
1.设立县级普惠金融服务中心。依托县行政服务中心,开展普惠授信、农村产权抵押登记、还贷周转金等普惠金融业务的一站式办公,提高金融服务效率。积极完善县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功能,加快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配套机制,为交易主体提供信息发布、资产评估、融资、保险等业务服务。
2.建设村级普惠金融服务站。依托原有村级金融扶贫服务部,上半年尝试在两个村建成普惠金融服务站,提高乡村金融服务,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增量扩面。汇总各金融机构普惠金融信贷产品,利用各金融机构网点和村级普惠金融服务站,向有需求的农户和小微企业主推广信贷产品。
3.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强化金融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利用“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和“金融知识普及月”等节点,通过“普惠通APP”、网络、报纸、墙体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金融知识宣传教育的普及性和针对性。
(责任单位:县金融局、县人行、各金融机构、各村级普惠金融服务部)
(四)完善普惠金融信用体系
1.完善农户信用信息体系。力争2019年底,实现贫困户信用信息采集和查询全覆盖,农户信用信息采集超过9万户。
2.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体系。逐步增加对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公共事业等信用信息的采集,力争2019年底小微企业评级户数超过300户。
3.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工作,推动小微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制定并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金融局、县人行、各金融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建立普惠金融风控体系
1.完善普惠授信风险补偿机制,设立封丘县普惠金融风险补偿资金,覆盖范围扩大至普惠金融授信农户,按照实际需要调增风险补偿资金,提高金融机构支持信心。
2.发挥担保机构风险缓释功能。积极发展政府支持的重点服务于“三农”和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机构,引导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投放。
3.扩展农业保险覆盖面。支持保险业金融机构通过自建、协办等方式,向乡(镇)、村两级延伸保险服务网点,配备农业保险专员,利用“互联网+保险”的模式,提升农业保险办理效率。探索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域“保险+信贷”模式,为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短期小额贷款。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局、县农业局)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封丘县普惠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普惠金融工作的推动和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人行,负责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推动实施、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发布进展情况,展示建设成效,总结成果经验,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指定1名业务部门负责人作为工作联络员,加强与小组办公室的沟通协调,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二)加强政策配套
1.加强财税政策扶持。对封丘县开办的已纳入省级以上财政补贴范围的险种,财政足额保障保费补贴资金。鼓励保险经办机构在封丘县开办支持当地特色经济发展的地方特色保险产品。
2.落实好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符合要求的准备金可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按规定免征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增值税,在规定时限内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免征借款合同印花税。
3.强化货币政策工具支持。探索创新再贷款管理机制,实施“支农再贷款支农计划”,落实好扶贫再贷款优惠利率政策,积极向上级人民银行争取扩大扶贫再贷款使用机构范围。
4.实施宏观审慎评估政策激励。适当调低县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结构性参数,在定量和定性指标评估得分方面给予“就高不就低”的优惠政策,对评估结果为优秀的“A档”金融机构实施奖励性利率。
(三)加强监测考评
1.建立统计监测制度。设立普惠金融统计监测指标,加强信息共享,为全面、准确反映县普惠金融发展情况提供信息支撑。制订县专项统计制度,按季度开展专项统计。
2.定期组织开展问卷调查,深入了解社会公众对我县普惠金融的认知度以及企业、居民对金融服务的满意度等。
3.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制订考核办法,对相关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进行考核评价。县人行将各金融机构支持我县建设工作情况纳入金融机构年度考核,切实提高各金融机构参与建设的积极性。
附件:封丘县普惠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