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时间:2023年05月11日 点击次数:2237
经调查,下列单位连续两年以上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年度检查,该行为分别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下列3家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1.封丘县王村乡前赵寨村阳光宝贝幼儿园
2.封丘县留光镇西林庄村育英幼儿园
3.封丘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述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请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申请听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及听证的权利。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封丘县城关镇振兴路298号
联系部门:封丘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
电话:0373-7091619
封丘县民政局
2023年5月4日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