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建设项目审批公示
时间:2018年08月08日 点击次数:7658
封丘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华润电力封丘县黄池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封环表审[2018]94号
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华润电力封丘县黄池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封环表审[2018]94号
你公司上报的由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华润电力封丘县黄池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核定意见(编号:101)均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县环保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局班子会研究意见及《报告表》结论,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收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中(小型)标准要求。
2、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排水管道排至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处理后自流汇入清水回用池,用于站区的洒水抑尘和绿化,废水不外排。
3、噪声:加强风电机组在日常运行过程中的保养和维护,并对电机组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域的相关限值要求。
4、固废:固体废物应按照环评要求全部妥善处理。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进行控制,危险废物暂存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超标准》(GB18597-2001)规定进行建设,危险废物及时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恢复、水保措施。
五、本批复仅对该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相关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进行了审查。
六、项目完工后,需按规定程序完善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手续。局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并明确监管责任人。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封丘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河南中原重工装备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精密起重机铸造配件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封环表审[2018]95号
河南中原重工装备有限公司:关于《河南中原重工装备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精密起重机铸造配件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封环表审[2018]95号
你公司上报的由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中原重工装备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精密起重机铸造配件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备案表(编号:4107000509)均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县环保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局班子会研究意见及《报告表》结论,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收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熔炼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落砂、砂回收处理粉尘经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砂型制备颗粒物经湿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经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均须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中颗粒物排放浓度≤30mg/m3的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新乡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业企业治理方案的通知》(新政文[2016]41号)第7条:铸造行业废气治理:车间和生产设施排气筒大气污染物颗粒物<30mg/m3的要求。无组织粉尘排放须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表3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1.0mg/m3。
2、废水:湿式除尘器废水经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3、噪声:对机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固体废物应按照环评要求妥善处置。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进行控制,危险废物暂存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超标准》(GB18597-2001)规定进行建设,危险废物及时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的规划控制工作,确保防护距离内不规划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五、本批复仅对该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相关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进行了审查。
六、项目完工后,需按规定程序完善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手续。局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并明确监管责任人。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封丘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封丘县德力预制构件有限公司年产2万件预制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封环表审[2018]96号
封丘县德力预制构件有限公司:关于《封丘县德力预制构件有限公司年产2万件预制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封环表审[2018]96号
你公司上报的由济源蓝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封丘县德力预制构件有限公司年产2万件预制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备案表(编号:4107000508)均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县环保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局班子会研究意见及《报告表》结论,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收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水泥筒库呼吸口连接单机袋式除尘器,粉尘经过处理后经过15m高(高出生产车间顶部3m以上)的排气筒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中的特别排放限值标准的要求;在配料机投料处上方和搅拌机上方安装集气罩,产生的粉尘经过收集后引至袋式除尘器内处理后经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中的特别排放限值标准的要求;原料库和成品晾晒区设置水喷淋装置,厂区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厂区粉尘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3、噪声:对机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固体废物应按照环评要求妥善处置。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进行控制,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的规划控制工作,确保卫生防护距离内不规划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五、本批复仅对该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相关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进行了审查。
六、项目完工后,需按规定程序完善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手续。局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并明确监管责任人。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封丘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新乡市博达电机配套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电机配件、起重机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封环表审[2018]97号
新乡市博达电机配套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市博达电机配套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电机配件、起重机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封环表审[2018]97号
你公司上报的由济源蓝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新乡市博达电机配套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电机配件、起重机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备案表(编号:4107000519)均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县环保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局班子会研究意见及《报告表》结论,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收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焊接工段产生的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熔化工段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要求,同时满足《新乡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业企业治理方案的通知》(新政文[2016]41号)第7条:铸造行业废气治理:车间和生产设施排气筒大气污染物颗粒物<30mg/m3的要求;混砂与砂再生过程中产生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落砂过程中产生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抛丸清理工段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同时满足《新乡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业企业治理方案的通知》(新政文[2016]41号)第7条:铸造行业废气治理:车间和生产设施排气筒大气污染物颗粒物<30mg/m3的要求;无组织粉尘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1.0mg/m3的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3、噪声:对机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固体废物应按照环评要求妥善处置。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进行控制,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的规划控制工作,确保卫生防护距离内不规划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五、本批复仅对该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相关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进行了审查。
六、项目完工后,需按规定程序完善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手续。局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并明确监管责任人。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封丘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新乡市友祥起重配件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起重机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封环表审[2018]98号
新乡市友祥起重配件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市友祥起重配件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起重机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封环表审[2018]98号
你公司上报的由济源蓝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新乡市友祥起重配件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起重机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备案表(编号:4107000524)均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县环保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局班子会研究意见及《报告表》结论,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收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熔化工段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要求,同时满足《新乡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业企业治理方案的通知》(新政文[2016]41号)第7条:铸造行业废气治理:车间和生产设施排气筒大气污染物颗粒物<30mg/m3的要求;混砂工段粉尘、落砂工段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一起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经抛丸机自带的袋式除尘器处理过的抛丸粉尘一起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同时满足《新乡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业企业治理方案的通知》(新政文[2016]41号)第7条:铸造行业废气治理:车间和生产设施排气筒大气污染物颗粒物<30mg/m3的要求;无组织粉尘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1.0mg/m3的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3、噪声:对机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固体废物应按照环评要求妥善处置。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进行控制,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的规划控制工作,确保卫生防护距离内不规划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五、本批复仅对该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相关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进行了审查。
六、项目完工后,需按规定程序完善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手续。局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并明确监管责任人。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封丘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新乡市肯耐泵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精密铸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封环表审[2018]99号
新乡市肯耐泵业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市肯耐泵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精密铸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封环表审[2018]99号
你公司上报的由济源蓝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新乡市肯耐泵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精密铸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备案表(编号:4107000517)均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县环保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局班子会研究意见及《报告表》结论,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收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熔化工段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要求,同时满足《新乡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业企业治理方案的通知》(新政文[2016]41号)第7条:铸造行业废气治理:车间和生产设施排气筒大气污染物颗粒物<30mg/m3的要求;混砂工段粉尘、落砂工段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一起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经抛丸机自带的袋式除尘器处理过的抛丸粉尘一起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同时满足《新乡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业企业治理方案的通知》(新政文[2016]41号)第7条:铸造行业废气治理:车间和生产设施排气筒大气污染物颗粒物<30mg/m3的要求;无组织粉尘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1.0mg/m3的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3、噪声:对机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固体废物应按照环评要求妥善处置。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进行控制,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的规划控制工作,确保卫生防护距离内不规划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五、本批复仅对该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相关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进行了审查。
六、项目完工后,需按规定程序完善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手续。局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并明确监管责任人。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封丘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河南省新乡市豫东水泵化机厂年产10000吨水泵及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封环表审[2018]100号
河南省新乡市豫东水泵化机厂:关于《河南省新乡市豫东水泵化机厂年产10000吨水泵及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封环表审[2018]100号
你单位上报的由济源蓝天科技有限责任单位编制的《河南省新乡市豫东水泵化机厂年产10000吨水泵及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备案表(编号:4107000518)均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县环保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局班子会研究意见及《报告表》结论,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
二、你单位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收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熔化工段烟尘、混砂工段、脱模工段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要求,同时满足《新乡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业企业治理方案的通知》(新政文[2016]41号)第7条:铸造行业废气治理:车间和生产设施排气筒大气污染物颗粒物<30mg/m3的要求;抛丸清理工段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同时满足《新乡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业企业治理方案的通知》(新政文[2016]41号)第7条:铸造行业废气治理:车间和生产设施排气筒大气污染物颗粒物<30mg/m3的要求;无组织粉尘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1.0mg/m3的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3、噪声:对机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固体废物应按照环评要求全部妥善处理。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进行控制,危险废物暂存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超标准》(GB18597-2001)规定进行建设,危险废物及时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的规划控制工作,确保卫生防护距离内不规划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五、本批复仅对该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相关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进行了审查。
六、项目完工后,需按规定程序完善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手续。局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并明确监管责任人。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
封丘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新乡市寰宇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矿渣微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封环表审[2018]101号
你公司上报的由河南咏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新乡市寰宇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矿渣微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备案表(编号:4107000367)均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县环保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局班子会研究意见及《报告表》结论,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收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粉煤灰筒仓装卸料工序废气、配料工序废气、成品仓上卸料工序废气、散装产品装卸工序废气等有组织排放废气均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20m排气筒高空排放;球磨机出料工序废气、袋装产品包装工序废气均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各工段有组织废气均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限值要求(重点地区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处理后的废气均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口高空排放要求。无组织排放废气经采取料库密闭、磨料区域密闭、厂区洒水降尘及进出车辆清洗措施后,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限值要求(颗粒物≤0.5mg/m3)。
2、废水:球磨机冷却废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3、噪声:对机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固体废物应按照环评要求全部妥善处理。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进行控制,危险废物暂存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超标准》(GB18597-2001)规定进行建设,危险废物及时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的规划控制工作,确保卫生防护距离内不规划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五、本批复仅对该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相关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进行了审查。
六、项目完工后,需按规定程序完善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手续。局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并明确监管责任人。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封丘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河南省联创起重电器有限公司年产50000件套起重机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封环表审[2018]102号
河南省联创起重电器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省联创起重电器有限公司年产50000件套起重机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封环表审[2018]102号
你公司上报的由河南省豫启宇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省联创起重电器有限公司年产50000件套起重机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备案表(编号:4107000549)均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局班子会研究意见及《报告表》结论,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收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抛丸粉尘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喷漆、晾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引风方式为“上送风,下引风”,采用“喷淋塔+光氧催化处理装置+活性炭吸附箱”进行处理,处理后经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和《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标准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
3、噪声:对机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固体废物应按照环评要求全部妥善处理。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进行控制,危险废物暂存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超标准》(GB18597-2001)规定进行建设,危险废物及时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的规划控制工作,确保卫生防护距离内不规划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五、本批复仅对该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相关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进行了审查。
六、项目完工后,需按规定程序完善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手续。局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并明确监管责任人。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封丘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新乡市鹏盛起重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精密铸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封环表审[2018]103号
新乡市鹏盛起重设备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市鹏盛起重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精密铸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封环表审[2018]103号
你公司上报的由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编制的《新乡市鹏盛起重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精密铸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备案表(编号:4107000546)均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局班子会研究意见及《报告表》结论,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收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熔炼工段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中颗粒物排放浓度≤30mg/m3的限值要求;落砂废气、混砂废气和砂回收处理废气经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之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中颗粒物排放浓度≤30mg/m3的限值要求;无组织粉尘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1.0mg/m3的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3、噪声:对机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固体废物应按照环评要求全部妥善处理。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进行控制,危险废物暂存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超标准》(GB18597-2001)规定进行建设,危险废物及时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的规划控制工作,确保卫生防护距离内不规划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五、本批复仅对该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相关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进行了审查。
六、项目完工后,需按规定程序完善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手续。局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并明确监管责任人。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封丘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新乡市中州泵业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3万吨水泵铸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封环表审[2018]104号
你公司上报的由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新乡市中州泵业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3万吨水泵铸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备案表(编号:4107000543)均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局班子会研究意见及《报告表》结论,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收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熔炼工段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同时满足《新乡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业企业治理方案的通知》(新政文[2016]41号)第7条:铸造行业废气治理:车间和生产设施排气筒大气污染物颗粒物<30mg/m3的要求;落砂废气、混砂废气和砂回收处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一起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经抛丸机自带的袋式除尘器处理过的抛丸粉尘一起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同时满足《新乡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业企业治理方案的通知》(新政文[2016]41号)第7条:铸造行业废气治理:车间和生产设施排气筒大气污染物颗粒物<30mg/m3的要求;无组织粉尘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1.0mg/m3的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3、噪声:对机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固体废物应按照环评要求全部妥善处理。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进行控制,危险废物暂存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超标准》(GB18597-2001)规定进行建设,危险废物及时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的规划控制工作,确保卫生防护距离内不规划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五、本批复仅对该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相关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进行了审查。
六、项目完工后,需按规定程序完善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手续。局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并明确监管责任人。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县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0373-8256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