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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丘县地处河南省东北部,为河南省新乡市辖县,南北长38.2公里,东西宽48.7公里,区域面积1225.51平方公里,辖19个乡镇,609个行政村,总人口89.02万。

2019年6月20日建设项目审批公示封丘县环境保护局

时间:2019年06月20日 点击次数:8725

 
 
封丘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新乡市豫筋香食品有限公司年产300吨烤麸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的批复
    封环表审[2019]19号
新乡市豫筋香食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由新乡市蓝天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环评工程师张东鸽(资格证书编号:HP00015843)编制的《新乡市豫筋香食品有限公司年产300吨烤麸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均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局班子会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局原则批准该《报告表》,你公司应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单位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收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封丘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投料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1.0mg/m3的要求。
      3、噪声:对机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固体废物应按照环评要求妥善处置。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照《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进行控制,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按相关要求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县监控平台联网。
      五、本批复仅对该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相关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进行了审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建设或经营活动。
      六、项目完工后,需按规定程序完善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手续。局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并明确监管责任人。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市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封丘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上达建工有限公司封丘分公司年产1万吨钢结构制作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
                                                                                             封环表审[2019]20号
上达建工有限公司封丘分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由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环评工程师陈蔚(资格证书编号:HP00015419)编制的《上达建工有限公司封丘分公司年产1万吨钢结构制作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均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局班子会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局原则批准该《报告表》,你公司应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单位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收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2、废气:设置固定切割、焊接区域,切割烟尘和焊接烟尘由集气装置收集后经一套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抛丸过程中的粉尘经自带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二级标准要求。
     3、噪声:对机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固体废物应按照环评要求妥善处置。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照《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进行控制,危险废物暂存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规定进行建设,危险废物及时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公司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按相关要求在生产线、污染防治设施等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县监控平台联网。
      五、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的规划控制工作,确保卫生防护距离内不规划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六、本批复仅对该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相关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进行了审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建设或经营活动。
      七、项目完工后,需按规定程序完善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手续。局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并明确监管责任人。
      八、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九、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市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县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0373-8256539
 

封丘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