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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丘县地处河南省东北部,为河南省新乡市辖县,南北长38.2公里,东西宽48.7公里,区域面积1225.51平方公里,辖19个乡镇,609个行政村,总人口89.02万。

2019年12月19日建设项目审批公示

时间:2019年12月30日 点击次数:5487

封丘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封丘县大华木材购销部年产10000立方米木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
封环表审[2019]39号
封丘县大华木材购销部:
       你单位上报的由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工程王建明(职业资格证书号:HP00019790)编制的《封丘县大华木材购销部年产10000立方米木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均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局班子会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局原则批准该《报告表》,你公司应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单位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收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2、废气:项目切割、旋切、去皮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设施+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措施治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3、噪声:对机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固体废物应按照环评要求妥善处置。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照《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进行控制,危险废物暂存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规定进行建设,危险废物及时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公司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按相关要求在生产线、污染防治设施等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和用电监控设施,并按要求与市、县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联网。
       五、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的规划控制工作,确保卫生防护距离内不规划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六、本批复仅对该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相关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进行了审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建设或经营活动。
       七、项目完工后,需按规定程序完善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手续。局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并明确监管责任人。
       八、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九、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市、县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封丘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封丘县小勇木材加工厂年产2000吨木片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
 封环表审[2019]40号
封丘县小勇木材加工厂:
       你单位上报的由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工程王建明(职业资格证书号:HP00019790)编制的《封丘县小勇木材加工厂年产2000吨木片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均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局班子会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局原则批准该《报告表》,你公司应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单位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收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2、废气:项目切割、旋切、去皮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设施+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措施治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3、噪声:对机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固体废物应按照环评要求妥善处置。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照《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进行控制,危险废物暂存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规定进行建设,危险废物及时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公司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按相关要求在生产线、污染防治设施等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和用电监控设施,并按要求与市、县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联网。
       五、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的规划控制工作,确保卫生防护距离内不规划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六、本批复仅对该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相关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进行了审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建设或经营活动。
       七、项目完工后,需按规定程序完善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手续。局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并明确监管责任人。
       八、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九、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市、县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县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0373-8256539
封丘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