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4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0年04月29日 点击次数:773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和传真:0373-8256539
通讯地址:封丘县南干道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邮编453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电话和传真:0373-8256539
通讯地址:封丘县南干道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邮编453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乡市朗科精工衡器有限公司 | 年产400台汽车衡技改项目 | 新乡市封丘县产业集聚区 | 国环宏博(北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对位于新乡市封丘县产业集聚区生产规模为年产400台汽车衡技改项目 |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 2、废气:抛丸粉尘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3、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妥善处置。 4、噪声:基础减振、密闭隔音等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