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3年度封丘县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的通 知
时间:2023年11月17日 点击次数:2170
各乡(镇)人民政府,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按照县委县政府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部署,为了解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的科技需求,依据《封丘县县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封政文〔2017〕43号)和《关于印发<封丘县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封科工信〔2017〕29号)文件精神,县科工信局、县财政局决定联合开展2023年度封丘县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项目支持对象为在封丘县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
二、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和我县产业政策,符合年度项目指南确定的重点支持方向,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对我县产业结构升级或社会发展有积极影响。
2.项目目标明确,技术先进,具有较强的应用和发展前景。
3.鼓励“产学研”协同创新,项目承担单位技术创新能力强,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技术和装备等条件。
4.申报项目必须附有项目查新报告。
5.申报企业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范围的,应评价为科技型中小企业,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型(试点)企业等。
6.项目承担单位能够保证项目配套资金的落实,配套资金最少是申请资金的3倍。
7.项目实施地必须在封丘县境内,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即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2024年12月),经费预算合理。
8.原则上同一申报单位不能连续两年申报,申报单位同一项目或类同项目已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9.项目负责人已承担省市县级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尚未结项的不得申报;项目负责人每年只能申报1个项目,并且不得再以项目主要完成人(前三名)的身份参与其他项目。
10.申报或推荐的项目应紧紧围绕我县经济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具有创新性、技术水平高、产业化前景好。
三、申报材料
1.《封丘县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申请书》;
2.《封丘县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
3.《封丘县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
4.封丘县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查新报告;
5、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7.科技型中小企业、市级以上(含市级)的研发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批准文件之一;
8.相关科研成果、专利等知识产权证明材料。项目相关技术领域的专利检索,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分析报告;
9.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或文件等。
四、组织方式
1.各乡(镇)、开发区申报项目由当地政府或管理部门审核后统一申报;
2.隶属于县直部门(单位)的通过县直部门(单位)审核后申报;
3.其他单位均通过县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申报。
五、材料报送及咨询
1.申报材料应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左侧装订成册。(材料按照项目申报材料要求顺序装订,所有材料一式五份,一正五副,书籍式装订,封面颜色为白色,书脊标明项目名称及承担单位)。同时报送以上材料电子版一份。
2.各项目主管部门指导本地区或本部门(单位)申请单位填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后,将项目申报书及项目汇总表(一式五份)于2023年12月5日前报送至县科工信局,逾期不予受理。
3.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张全营 18537330290
联系电话:0373-8291138
邮箱:fqkjj@163.com
报送地址:封丘县科工信局科技综合股
附件:
封丘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封丘县财政局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