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第七环保督察组 交办案件(第三、六、 七、八、九、十、十一、十二批部分)办理结果公示
时间:2018年11月27日 点击次数:17004
第三批
一、受理编号:新乡D20181114050
反映情况:“封丘县居相镇小马寺村村西南角有一养猪厂,约二三百头猪,气味较大,粪便直接流向田地”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养猪场位于小马寺西南地,养猪场东侧距村民居住点20余米,北面距村民居住点60米,西面和南面均为耕地。养猪场于2008年12月3日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根据环境影响登记表显示该厂周边简况为:外厂区四周均为空地,600米内无环境敏感点。2012年9月份办理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目前,养猪场约280头猪,因是储粪场覆盖不及时,产生气味。该厂粪便冲入储粪池经过发酵后浇自己的责任田,未直接流向田地。
处理及整改情况:责令该养猪场储粪场粪便进行覆盖,干粪及时处理。化粪池定时清理,无害化处理后方可用于灌溉。责令居厢镇镇政府指派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粪污处理情况。
问责情况:无问责情况。
二、受理编号:新乡D20181114064
反映情况:“封丘县赵岗镇南辛兴村村北养猪厂粪便污水排入路边河沟内,气味较大,共四五家”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封丘县赵岗镇南辛兴村村北有4家小规模养猪场,分别为:李新军养殖场、李金周养殖场、李新勇养殖场、李新杰养殖场。针对赵岗镇南辛兴村村北养猪场粪便污水排入路边河沟内,气味较大的问题。赵岗镇政府组织召开了南辛兴村村两委及相关养猪户专项整改会议,要求南辛兴村两委迅速对路边沟内污水进行彻底处理,并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处理及整改情况:目前,南辛兴村两委正在利用抽粪车对沟内污水进行抽运,对抽运的污水运至林地内用于灌溉。经赵岗镇政府研究决定,要求南辛兴4家养殖场于2018年12月底前搬迁到合适位置,逾期不搬的赵岗镇政府将予以取缔。
问责情况:无问责情况。
三、受理编号:新乡D20181114079
反映情况:“封丘县应举镇朱庄村西南角一家养猪场,规模一万多头,占地50-60亩,粪便部分排到耕地,另一部分排到猪场北边硬化池里”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位于封丘县应举镇朱庄村西南角养猪场,名为封丘县富森养殖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是李小六, 建设项目:年出栏生猪4000头建设项目,项目占地60亩。关于反映部分粪便排到耕地问题:在今年秋收耕种期间,该养殖场附近的土地耕种户李书贵、邵庆福、绍兴林等5家农户,向企业提出要求使用该养殖场沉淀池中的粪便水对农作物进行灌溉,经企业与农户协商,同意将沉淀池内自然发酵后的粪污水用于浇灌农田,提供给5家农户作为农耕肥料灌溉使用,经执法人员实地调查,目前种植的小麦生长正常;关于另一部分粪便排到猪场北边硬化池里问题:按照环保污染防治要求,暂时不需用的粪污水不能随意排放,必须储存到具有防渗措施的储存池。
处理及整改情况:检查时未发现粪污水外排情况。根据县环保部门出具的《畜禽养殖业污染源总量减排技术指导意见》,养殖场所产生的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和自然发酵后,出水可以用于周边农田或果园利用。
问责情况:
无问责情况。
第六批
一、受理编号:新乡D20181117233
反映情况:“封丘县荆隆宫乡杨楼村西北,新乡市兴达木业有限公司环评与批建不符,院里有生产胶水”。
调查核实情况:新乡市兴达木业有限公司位于封丘县荆隆宫乡杨楼村西北,法定代表人杨化祥,建有年产12000立方米建筑模板生产项目。2016年被新乡市清改办列入整顿清改类项目,同年12月该公司通过清改,并由封丘县环保局进行了备案(备案文号:新环清改备第02号)。2018年11月18日,封丘县环境保护局会同荆隆宫乡人民政府对新乡市兴达木业进行了现场检查,根据现状评估报告要求对企业厂区、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认真核对,未发现批建不符现象;检查时发现企业板材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EO级环保胶进行粘合,反映的院内生产胶水”问题不属实。
问责情况:无问责情况。
第七批
一、受理编号:新乡D20181118255
反映情况:“封丘县回族乡乡政府附近临327国道宏基伟业搅拌站扬尘严重,噪声大”。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封丘县宏基伟业混凝土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杨化祥。年产70万吨C10-C60混凝土项目。2016年被封丘县清改办列入整顿清改类项目,同年12月该公司建设项目通过清改,(备案文号:封环清改备第02号)。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有:四仓配料机、皮带输送机、原料仓、搅拌机;生产工艺为:原料—输送—搅拌—产品;该公司主要原料有:水泥、石子、砂。该公司纳入封丘县环保局正常监管企业,并且该企业定期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自行检测。
二、问题核实情况(一)扬尘严重问题。经查, 该公司原料仓库采取密闭,仓库内设置有喷淋装置;生产粉尘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厂区内有车辆冲洗装置;厂区周围设置有水枪对厂区进行洒水抑尘;现场检查时均正常使用,检测报告显示粉尘达标排放。(二)噪声大问题。该公司主要产生噪声的噪声源为搅拌机、装载机、皮带输送机等,该公司采取室内布置、加装减震基础等措施对噪声进行了治理。2018年10月12日,河南和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环境检测报告显示噪声监测数据符合噪声排放标准。
环保部强化督察组对该公司多次检查,均未发现该公司存在违规生产问题,对该公司的环保治理措施落实情况给予高度评价。在下步工作中,我县将继续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增加对企业的监测频次,严防违规生产。
问责情况:无问责情况。
第八批
一、受理编号:新乡D20181119295
反映情况:封丘县义岗镇段寨村北建勋学校,村南地实新学校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道,臭味大,污染农田,另建勋学校东南有垃圾站、养猪场,气味呛鼻。
调查核实情况:经尹岗镇政府现场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
尹岗镇段寨村确有建勋学校和实新学校。建勋学校于2018年10月份投资80万元购买污水处理设备,2018年11月上旬竣工并投入使用,污水达标排放,不存在生活污水污染农田现象。实新学校投资100多万元购买污水处理设备,2018年11月上旬竣工并投入使用,不存在污水直接排放污染农田的情况,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黄河养殖场属位于尹岗镇段寨村村东,2008年4月办理了环评登记表,2009年10月建成,养殖场建有6670立方沉淀池,480立方沼气池,500平方有三防措施的粪便晾晒场。该养殖场日常对猪粪及时清理、出售,场区每星期用消毒机消毒四次,减少气味。下步,尹岗镇政府将加强监管,要求其对固体废物每日进行及时清理外运,消除气味,尽最大努力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尹岗镇垃圾站属该镇人居环境改善新建的垃圾中转站,建有封闭式车间,垃圾清运设备正常运转,做到了垃圾每日清理,垃圾站清洁无呛鼻气味。下步进一步加大清理消毒力度,保持垃圾站卫生清洁,最大程度减少异味。
问责情况:无。
二、受理编号:新乡D20181119328
反映情况:“封丘县城关乡东孟庄村北地有一家养猪场和养鸡厂,紧邻居民,粪便在地里直接晾干,影响居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城关乡政府现场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
经城关乡政府现场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石文楷养猪场建于1998年,建场时四周无居民,因后来村民经济生活条件不断提高,东孟村村民住址不断往北建设,目前,现有生猪180头,养猪场距村民约有100余米。养猪场已按粪便处理指导标准建设了一座30平方的储粪场,已做三防措施,一座48立方的沉淀池(已硬化),一座240立方的污水池(已硬化),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城关乡政府责成养猪场负责人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将贮存的粪便进行了清理出售,对养猪场厂区进行了消毒,减少异味。
石文杰养鸡场位于东孟庄村北地,现有4000多羽鸡,距村民约有300余米。经查,鸡舍周围未发现鸡粪便堆放痕迹,且不产生废水,仅产生鸡粪。城关乡政府责成养鸡场负责人将厂内暂存的鸡粪清理出售,用于附近菜农或果农作为农家肥使用。
整改情况:经城关乡政府引导,石文楷养猪场和石文杰养鸡场负责人承诺对现有的畜禽进行消化,不再引进幼崽,并按时搬迁。
追责情况:无追责情况。
三、受理编号:新乡D20181119334(★)
反映情况:“封丘县尹岗乡孙岗村南头,有一家工厂无任何手续,收汽车废旧排气管,切割加工排气管里面的三元催化剂(含重金属),切割加工后倒卖”。
调查核实情况:封丘县尹岗镇孙岗村南头,确有一家收购汽车废旧排气管,负责人为徐好社。2016年开始在自己家中从事收购汽车废旧排气筒和汽车减震器,无营业执照,反映的无任何手续情况属实。该收购点属于整件低价收购,然后高价出售给长垣县的总收购商来赚取差价,无切割工艺,反映的切割加工排气管里面的三元催化剂(含重金属),切割加工后倒卖情况不属实。在现场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该收购点有任何切割设备,经询问当地村民,均表示该点未进行过切割加工作业。
问责情况:无问责情况。
四、受理编号:新乡D20181119342(★)
反映情况:“封丘县留光镇留光村村东头路西鑫源涂料厂气味难闻,无环评手续”。
调查核实情况:留光镇留光村鑫源涂料厂位于留光村s213路西侧,经排查该处实为装修材料门店,门店面积约80平方米,店内主营装修材料,兼加工销售涂料,该涂料为店内物理稀释搅拌装袋,经核查,未见该店环评手续。留光镇政府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有关要求,对该店内涂料加工电力设施进行强制拆除,对相关原材料进行清运,对相关大气污染防治网格长,镇纪委进行问责处理。
问责情况:按照网格管理有关要求,对三级网格长留光镇党支部书记邓海英予以通报批评。
五、受理编号:新乡D20181119347
反映情况:“封丘县孙庄乡孙蔡寨村违法洗沙厂废水无任何处理直接渗坑排放”。
调查核实情况:受理编号:新乡D20181119347,经鲁岗镇政府现场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
荆隆宫乡政府已对该洗砂厂围墙和一切设备已拆除完毕。
问责情况:荆隆宫乡党委对孙蔡寨村违法洗沙场废水无任何处理直接渗坑排放事实明确,村支部书记工作监管不力,经乡党委研究,给予孙蔡寨村支部书记孙学彬全乡通报批评。
第九批
一受理编号:新乡D20181120379(★)
反映情况:“封丘县冯村乡班九寨村东头三层楼后面康五伟在家里面存放大量汽油,气味大,危险,影响居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冯村乡政府现场调查核实。经核查,现场没有发现汽油和危险物品,反映问题不属实。
责成冯村乡政府加强巡查管理,严防本辖区内环保违法事件的发生。
问责情况:无问责情况。
第十批
一、受理编号:新乡X20181121066,
反映情况:“封丘县黄陵镇渠占村有一大型洗澡堂(红遍五月天)从2003年以来把污水流入村边小河里,污水量很大,把地下水破坏了,臭气很大,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五月天洗浴会所位于黄陵镇渠寨村,由本村村民渠亚江于2017年3月份承包整修后,2018年10月下旬进行试营业。由于黄陵镇没有污水处理厂,以至于该洗浴会所将洗浴污水排入村东的堤湾北支内。
处理情况:黄陵镇政府已对其进行断电,责令停止试营业,并限时安装污水处理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目前,该洗浴会所已于河南中蓝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达成合作意向,承诺50天内将污水处理设施安装到位。
追责情况:无追责情况。
二、受理编号:新D20181121453
反映情况:“封丘县城关乡东孟庄村北地有一家养猪场和一家养鸡厂,离居民区较近,粪便未处理乱流,臭味大”。
调查核实情况:经城关乡政府现场调查核实,该问题与第8批:新乡D20181119328问题重复,反映问题属实。石文楷养猪场建于1998年,建场时四周无居民,因后来村民经济生活条件不断提高,东孟村村民住址不断往北建设,目前,现有生猪180头,养猪场距村民约有100余米。养猪场已按粪便处理指导标准建设了一座30平方的储粪场,已做三防措施,一座48立方的沉淀池(已硬化),一座240立方的污水池(已硬化),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城关乡政府责成养猪场负责人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将贮存的粪便进行了清理出售,对养猪场厂区进行了消毒,减少异味。
石文杰养鸡场位于东孟庄村北地,现有4000多羽鸡,距村民约有300余米。经查,鸡舍周围未发现鸡粪便堆放痕迹,且不产生废水,仅产生鸡粪。城关乡政府责成养鸡场负责人将厂内暂存的鸡粪清理出售,用于附近菜农或果农作为农家肥使用。
整改情况:经城关乡政府引导,石文楷养猪场和石文杰养鸡场负责人承诺对现有的畜禽进行消化,不再引进幼崽,并按时搬迁。
追责情况:无追责情况。
第十一批
一、受理编号:D20181122520
反映情况:“封丘县章鹿乡凤坡村路西有一家石料厂,无手续,夜间有半挂车去厂里盘料,白天出售,石料全部露天堆放,无任何环保措施”。
调查核实情况:经县交通局现场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该石料厂位于应举镇凤坡村路西,负责人徐春明。该料厂于2018年5月8日经县各相关部门同意,取得了经营许可,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所反映的无手续问题不属实。
该料场修建了2.5米以上的围墙,配有小型雾炮车,安有喷淋设备,设立了运输车辆进出冲洗台,对进出的车辆进行清洗。购置了篷布,对物料外运车辆进行覆盖。现场检查时,该料厂存在部分料堆覆盖不到位问题。
处理情况:县交通局责令该料场对裸露料堆进行全覆盖,并增加喷洒作业次数,对经营场地及时进行洒水保湿,严防扬尘污染。
追责情况:无追责情况。
第十二批
一、受理编号:新乡D20181123536
反映情况:“封丘县应举镇西大村新乡市开达建材厂全天生产,扬尘严重,噪声大,影响居民生活”。
一、办理情况:经县环保部门现场调查核实,反映问题不属实。新乡市开达建材厂位于封丘县应举镇大村,法人代表:范加刺。该公司于2013年11月14日在新乡市环保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审批文号:新环监[2013]302号,建设项目名称为:年产120万吨矿渣微粉项目。2014年经新乡市环保局验收,验收文号:新环验[2014]175号(验收的为一期工程年产60万吨),二期工程年产60万吨正在申请验收。
二、问题核实情况:(一)全天生产情况。经查,该公司2018年被纳入《新乡市重污染天气管控企业名单》,按照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要求,该公司执行停产措施。经环境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无擅自生产情况。2018年11月22日新乡市委市政府第七督察组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时该企业落实管控要求未生产。截至目前,该公司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反映的全天生产情况不属实。(二)扬尘严重问题。经环境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全面检查,厂区内安装有喷淋措施、物料存于料棚内且有喷淋措施、出入厂区大门设置有自动车辆冲洗装置。该公司每天保持地面清洁卫生,随时洒水保湿,没有发现存在有扬尘污染严重问题。(三)噪声扰民问题。经查,该公司距离最近的居民700米,符合防护距离要求。根据河南省田野绿都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噪声符合规定的标准限值(昼间:60、夜间50)要求,无超标现象。
问责情况:无问责情况。
一、受理编号:新乡D20181114050
反映情况:“封丘县居相镇小马寺村村西南角有一养猪厂,约二三百头猪,气味较大,粪便直接流向田地”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养猪场位于小马寺西南地,养猪场东侧距村民居住点20余米,北面距村民居住点60米,西面和南面均为耕地。养猪场于2008年12月3日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根据环境影响登记表显示该厂周边简况为:外厂区四周均为空地,600米内无环境敏感点。2012年9月份办理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目前,养猪场约280头猪,因是储粪场覆盖不及时,产生气味。该厂粪便冲入储粪池经过发酵后浇自己的责任田,未直接流向田地。
处理及整改情况:责令该养猪场储粪场粪便进行覆盖,干粪及时处理。化粪池定时清理,无害化处理后方可用于灌溉。责令居厢镇镇政府指派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粪污处理情况。
问责情况:无问责情况。
二、受理编号:新乡D20181114064
反映情况:“封丘县赵岗镇南辛兴村村北养猪厂粪便污水排入路边河沟内,气味较大,共四五家”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封丘县赵岗镇南辛兴村村北有4家小规模养猪场,分别为:李新军养殖场、李金周养殖场、李新勇养殖场、李新杰养殖场。针对赵岗镇南辛兴村村北养猪场粪便污水排入路边河沟内,气味较大的问题。赵岗镇政府组织召开了南辛兴村村两委及相关养猪户专项整改会议,要求南辛兴村两委迅速对路边沟内污水进行彻底处理,并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处理及整改情况:目前,南辛兴村两委正在利用抽粪车对沟内污水进行抽运,对抽运的污水运至林地内用于灌溉。经赵岗镇政府研究决定,要求南辛兴4家养殖场于2018年12月底前搬迁到合适位置,逾期不搬的赵岗镇政府将予以取缔。
问责情况:无问责情况。
三、受理编号:新乡D20181114079
反映情况:“封丘县应举镇朱庄村西南角一家养猪场,规模一万多头,占地50-60亩,粪便部分排到耕地,另一部分排到猪场北边硬化池里”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位于封丘县应举镇朱庄村西南角养猪场,名为封丘县富森养殖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是李小六, 建设项目:年出栏生猪4000头建设项目,项目占地60亩。关于反映部分粪便排到耕地问题:在今年秋收耕种期间,该养殖场附近的土地耕种户李书贵、邵庆福、绍兴林等5家农户,向企业提出要求使用该养殖场沉淀池中的粪便水对农作物进行灌溉,经企业与农户协商,同意将沉淀池内自然发酵后的粪污水用于浇灌农田,提供给5家农户作为农耕肥料灌溉使用,经执法人员实地调查,目前种植的小麦生长正常;关于另一部分粪便排到猪场北边硬化池里问题:按照环保污染防治要求,暂时不需用的粪污水不能随意排放,必须储存到具有防渗措施的储存池。
处理及整改情况:检查时未发现粪污水外排情况。根据县环保部门出具的《畜禽养殖业污染源总量减排技术指导意见》,养殖场所产生的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和自然发酵后,出水可以用于周边农田或果园利用。
问责情况:
无问责情况。
第六批
一、受理编号:新乡D20181117233
反映情况:“封丘县荆隆宫乡杨楼村西北,新乡市兴达木业有限公司环评与批建不符,院里有生产胶水”。
调查核实情况:新乡市兴达木业有限公司位于封丘县荆隆宫乡杨楼村西北,法定代表人杨化祥,建有年产12000立方米建筑模板生产项目。2016年被新乡市清改办列入整顿清改类项目,同年12月该公司通过清改,并由封丘县环保局进行了备案(备案文号:新环清改备第02号)。2018年11月18日,封丘县环境保护局会同荆隆宫乡人民政府对新乡市兴达木业进行了现场检查,根据现状评估报告要求对企业厂区、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认真核对,未发现批建不符现象;检查时发现企业板材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EO级环保胶进行粘合,反映的院内生产胶水”问题不属实。
问责情况:无问责情况。
第七批
一、受理编号:新乡D20181118255
反映情况:“封丘县回族乡乡政府附近临327国道宏基伟业搅拌站扬尘严重,噪声大”。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封丘县宏基伟业混凝土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杨化祥。年产70万吨C10-C60混凝土项目。2016年被封丘县清改办列入整顿清改类项目,同年12月该公司建设项目通过清改,(备案文号:封环清改备第02号)。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有:四仓配料机、皮带输送机、原料仓、搅拌机;生产工艺为:原料—输送—搅拌—产品;该公司主要原料有:水泥、石子、砂。该公司纳入封丘县环保局正常监管企业,并且该企业定期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自行检测。
二、问题核实情况(一)扬尘严重问题。经查, 该公司原料仓库采取密闭,仓库内设置有喷淋装置;生产粉尘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厂区内有车辆冲洗装置;厂区周围设置有水枪对厂区进行洒水抑尘;现场检查时均正常使用,检测报告显示粉尘达标排放。(二)噪声大问题。该公司主要产生噪声的噪声源为搅拌机、装载机、皮带输送机等,该公司采取室内布置、加装减震基础等措施对噪声进行了治理。2018年10月12日,河南和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环境检测报告显示噪声监测数据符合噪声排放标准。
环保部强化督察组对该公司多次检查,均未发现该公司存在违规生产问题,对该公司的环保治理措施落实情况给予高度评价。在下步工作中,我县将继续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增加对企业的监测频次,严防违规生产。
问责情况:无问责情况。
第八批
一、受理编号:新乡D20181119295
反映情况:封丘县义岗镇段寨村北建勋学校,村南地实新学校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道,臭味大,污染农田,另建勋学校东南有垃圾站、养猪场,气味呛鼻。
调查核实情况:经尹岗镇政府现场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
尹岗镇段寨村确有建勋学校和实新学校。建勋学校于2018年10月份投资80万元购买污水处理设备,2018年11月上旬竣工并投入使用,污水达标排放,不存在生活污水污染农田现象。实新学校投资100多万元购买污水处理设备,2018年11月上旬竣工并投入使用,不存在污水直接排放污染农田的情况,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黄河养殖场属位于尹岗镇段寨村村东,2008年4月办理了环评登记表,2009年10月建成,养殖场建有6670立方沉淀池,480立方沼气池,500平方有三防措施的粪便晾晒场。该养殖场日常对猪粪及时清理、出售,场区每星期用消毒机消毒四次,减少气味。下步,尹岗镇政府将加强监管,要求其对固体废物每日进行及时清理外运,消除气味,尽最大努力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尹岗镇垃圾站属该镇人居环境改善新建的垃圾中转站,建有封闭式车间,垃圾清运设备正常运转,做到了垃圾每日清理,垃圾站清洁无呛鼻气味。下步进一步加大清理消毒力度,保持垃圾站卫生清洁,最大程度减少异味。
问责情况:无。
二、受理编号:新乡D20181119328
反映情况:“封丘县城关乡东孟庄村北地有一家养猪场和养鸡厂,紧邻居民,粪便在地里直接晾干,影响居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城关乡政府现场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
经城关乡政府现场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石文楷养猪场建于1998年,建场时四周无居民,因后来村民经济生活条件不断提高,东孟村村民住址不断往北建设,目前,现有生猪180头,养猪场距村民约有100余米。养猪场已按粪便处理指导标准建设了一座30平方的储粪场,已做三防措施,一座48立方的沉淀池(已硬化),一座240立方的污水池(已硬化),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城关乡政府责成养猪场负责人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将贮存的粪便进行了清理出售,对养猪场厂区进行了消毒,减少异味。
石文杰养鸡场位于东孟庄村北地,现有4000多羽鸡,距村民约有300余米。经查,鸡舍周围未发现鸡粪便堆放痕迹,且不产生废水,仅产生鸡粪。城关乡政府责成养鸡场负责人将厂内暂存的鸡粪清理出售,用于附近菜农或果农作为农家肥使用。
整改情况:经城关乡政府引导,石文楷养猪场和石文杰养鸡场负责人承诺对现有的畜禽进行消化,不再引进幼崽,并按时搬迁。
追责情况:无追责情况。
三、受理编号:新乡D20181119334(★)
反映情况:“封丘县尹岗乡孙岗村南头,有一家工厂无任何手续,收汽车废旧排气管,切割加工排气管里面的三元催化剂(含重金属),切割加工后倒卖”。
调查核实情况:封丘县尹岗镇孙岗村南头,确有一家收购汽车废旧排气管,负责人为徐好社。2016年开始在自己家中从事收购汽车废旧排气筒和汽车减震器,无营业执照,反映的无任何手续情况属实。该收购点属于整件低价收购,然后高价出售给长垣县的总收购商来赚取差价,无切割工艺,反映的切割加工排气管里面的三元催化剂(含重金属),切割加工后倒卖情况不属实。在现场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该收购点有任何切割设备,经询问当地村民,均表示该点未进行过切割加工作业。
问责情况:无问责情况。
四、受理编号:新乡D20181119342(★)
反映情况:“封丘县留光镇留光村村东头路西鑫源涂料厂气味难闻,无环评手续”。
调查核实情况:留光镇留光村鑫源涂料厂位于留光村s213路西侧,经排查该处实为装修材料门店,门店面积约80平方米,店内主营装修材料,兼加工销售涂料,该涂料为店内物理稀释搅拌装袋,经核查,未见该店环评手续。留光镇政府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有关要求,对该店内涂料加工电力设施进行强制拆除,对相关原材料进行清运,对相关大气污染防治网格长,镇纪委进行问责处理。
问责情况:按照网格管理有关要求,对三级网格长留光镇党支部书记邓海英予以通报批评。
五、受理编号:新乡D20181119347
反映情况:“封丘县孙庄乡孙蔡寨村违法洗沙厂废水无任何处理直接渗坑排放”。
调查核实情况:受理编号:新乡D20181119347,经鲁岗镇政府现场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
荆隆宫乡政府已对该洗砂厂围墙和一切设备已拆除完毕。
问责情况:荆隆宫乡党委对孙蔡寨村违法洗沙场废水无任何处理直接渗坑排放事实明确,村支部书记工作监管不力,经乡党委研究,给予孙蔡寨村支部书记孙学彬全乡通报批评。
第九批
一受理编号:新乡D20181120379(★)
反映情况:“封丘县冯村乡班九寨村东头三层楼后面康五伟在家里面存放大量汽油,气味大,危险,影响居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冯村乡政府现场调查核实。经核查,现场没有发现汽油和危险物品,反映问题不属实。
责成冯村乡政府加强巡查管理,严防本辖区内环保违法事件的发生。
问责情况:无问责情况。
第十批
一、受理编号:新乡X20181121066,
反映情况:“封丘县黄陵镇渠占村有一大型洗澡堂(红遍五月天)从2003年以来把污水流入村边小河里,污水量很大,把地下水破坏了,臭气很大,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五月天洗浴会所位于黄陵镇渠寨村,由本村村民渠亚江于2017年3月份承包整修后,2018年10月下旬进行试营业。由于黄陵镇没有污水处理厂,以至于该洗浴会所将洗浴污水排入村东的堤湾北支内。
处理情况:黄陵镇政府已对其进行断电,责令停止试营业,并限时安装污水处理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目前,该洗浴会所已于河南中蓝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达成合作意向,承诺50天内将污水处理设施安装到位。
追责情况:无追责情况。
二、受理编号:新D20181121453
反映情况:“封丘县城关乡东孟庄村北地有一家养猪场和一家养鸡厂,离居民区较近,粪便未处理乱流,臭味大”。
调查核实情况:经城关乡政府现场调查核实,该问题与第8批:新乡D20181119328问题重复,反映问题属实。石文楷养猪场建于1998年,建场时四周无居民,因后来村民经济生活条件不断提高,东孟村村民住址不断往北建设,目前,现有生猪180头,养猪场距村民约有100余米。养猪场已按粪便处理指导标准建设了一座30平方的储粪场,已做三防措施,一座48立方的沉淀池(已硬化),一座240立方的污水池(已硬化),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城关乡政府责成养猪场负责人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将贮存的粪便进行了清理出售,对养猪场厂区进行了消毒,减少异味。
石文杰养鸡场位于东孟庄村北地,现有4000多羽鸡,距村民约有300余米。经查,鸡舍周围未发现鸡粪便堆放痕迹,且不产生废水,仅产生鸡粪。城关乡政府责成养鸡场负责人将厂内暂存的鸡粪清理出售,用于附近菜农或果农作为农家肥使用。
整改情况:经城关乡政府引导,石文楷养猪场和石文杰养鸡场负责人承诺对现有的畜禽进行消化,不再引进幼崽,并按时搬迁。
追责情况:无追责情况。
第十一批
一、受理编号:D20181122520
反映情况:“封丘县章鹿乡凤坡村路西有一家石料厂,无手续,夜间有半挂车去厂里盘料,白天出售,石料全部露天堆放,无任何环保措施”。
调查核实情况:经县交通局现场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该石料厂位于应举镇凤坡村路西,负责人徐春明。该料厂于2018年5月8日经县各相关部门同意,取得了经营许可,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所反映的无手续问题不属实。
该料场修建了2.5米以上的围墙,配有小型雾炮车,安有喷淋设备,设立了运输车辆进出冲洗台,对进出的车辆进行清洗。购置了篷布,对物料外运车辆进行覆盖。现场检查时,该料厂存在部分料堆覆盖不到位问题。
处理情况:县交通局责令该料场对裸露料堆进行全覆盖,并增加喷洒作业次数,对经营场地及时进行洒水保湿,严防扬尘污染。
追责情况:无追责情况。
第十二批
一、受理编号:新乡D20181123536
反映情况:“封丘县应举镇西大村新乡市开达建材厂全天生产,扬尘严重,噪声大,影响居民生活”。
一、办理情况:经县环保部门现场调查核实,反映问题不属实。新乡市开达建材厂位于封丘县应举镇大村,法人代表:范加刺。该公司于2013年11月14日在新乡市环保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审批文号:新环监[2013]302号,建设项目名称为:年产120万吨矿渣微粉项目。2014年经新乡市环保局验收,验收文号:新环验[2014]175号(验收的为一期工程年产60万吨),二期工程年产60万吨正在申请验收。
二、问题核实情况:(一)全天生产情况。经查,该公司2018年被纳入《新乡市重污染天气管控企业名单》,按照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要求,该公司执行停产措施。经环境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无擅自生产情况。2018年11月22日新乡市委市政府第七督察组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时该企业落实管控要求未生产。截至目前,该公司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反映的全天生产情况不属实。(二)扬尘严重问题。经环境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全面检查,厂区内安装有喷淋措施、物料存于料棚内且有喷淋措施、出入厂区大门设置有自动车辆冲洗装置。该公司每天保持地面清洁卫生,随时洒水保湿,没有发现存在有扬尘污染严重问题。(三)噪声扰民问题。经查,该公司距离最近的居民700米,符合防护距离要求。根据河南省田野绿都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噪声符合规定的标准限值(昼间:60、夜间50)要求,无超标现象。
问责情况:无问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