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第六组 交办案件办理情况(第一批 2020111622)
时间:2020年11月30日 点击次数:8294
封丘县
交办案件编号:第一批 2020111622
交办案件内容:封丘县鑫盛新型墙材有限公司,逾期未完成拆改(按要求9月底完成)
调查处理情况:
一、办理情况:经查,封丘县隆鑫新型墙材有限公司,位于荆隆宫乡三姓庄村西南,属于黄河干流高滩区建设项目。该公司在发改部门进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占地约50亩,地类属于采矿用地,符合县土地利用规划,符合封丘县新型墙体材料产业发展规划。2016年12月15日,环保部门进行了环保备案公告并颁发排污许可证,2016年12月28日,工商部门颁发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煤矸石烧结砖生产、销售。总投资2580万元。
8月1日,封丘县河长办收到省河长办《关于省副总河长暗访发现问题进行清理整治的通知》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书记李晖及时进行了批示。并多次召开了党政班子会和县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传达通知精神。8月3日由县河长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黄河滩区制砖厂进行排查,对砖厂基础信息进行核查认定。
8月17日,省河长办组织省直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封丘县制砖厂问题,最终认定封丘县滩区制砖厂为“四乱”问题。8月19日,省、市河长办下发《关于对黄河滩区封丘县制砖厂进行清理整治的通知》。8月25日,县委、县政府一方面从脱贫攻坚企业带贫、黄河滩区迁建、社会稳定等方面,一方面考虑制砖厂拆除需做大量前期工作考量,积极向省、市河长办请示,恳请延长清理整治时限。9月2日,接到市河长办《关于对滩区制砖厂加快清理整治进度的通知》,要求9月底前整治到位。
接通知后,封丘县提高政治站位,迅速采取措施,认真落实省、市河长办和市委书记张国伟的批示要求,从讲政治和保护黄河生态带的高度认识和开展黄河滩区制砖厂清理整治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组织县、乡政府和职能部门全力以赴,多措并举、强化措施落实、深入细致地做好企业的思想工作,实现了制砖厂业主自愿签订拆除协议,达到了依法行政、和谐拆除的最佳效果。2020年10月16日,王登喜市长对制砖厂清理整治进行了批示要求“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确保在10月25日前拆除完毕,场光地净”。11月3日,武胜军市长带队对我县拆除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省河长办对我县拆除工作较为满意,认可11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11月9日,王登喜市长再次对整治工作进行批示,要求“务于11月20日前“场净地平”。接市河长办通知后,县委县政府迅速行动,进一步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形成河长办牵头、各包企业责任单位现场实地推进、每日报进度和通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县政府领导主动与在封丘建设高速单位沟通,联系工程机械和车辆,动用了全县运输车辆(150辆左右),及时对制砖厂建筑垃圾进行外运,确保了清除工作扎实开展,保证按时节点达到“场净地平”。
二、整改措施:目前,该制砖厂地面建筑物、构筑物及设备全部完成拆除,建筑垃圾正加班加点清运,因前几日连续下雨,严重影响了清运进度,预计11月22日前达到“场光地净”。
三、追责情况:无追责情况
交办案件编号:第一批 2020111622
交办案件内容:封丘县鑫盛新型墙材有限公司,逾期未完成拆改(按要求9月底完成)
调查处理情况:
一、办理情况:经查,封丘县隆鑫新型墙材有限公司,位于荆隆宫乡三姓庄村西南,属于黄河干流高滩区建设项目。该公司在发改部门进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占地约50亩,地类属于采矿用地,符合县土地利用规划,符合封丘县新型墙体材料产业发展规划。2016年12月15日,环保部门进行了环保备案公告并颁发排污许可证,2016年12月28日,工商部门颁发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煤矸石烧结砖生产、销售。总投资2580万元。
8月1日,封丘县河长办收到省河长办《关于省副总河长暗访发现问题进行清理整治的通知》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书记李晖及时进行了批示。并多次召开了党政班子会和县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传达通知精神。8月3日由县河长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黄河滩区制砖厂进行排查,对砖厂基础信息进行核查认定。
8月17日,省河长办组织省直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封丘县制砖厂问题,最终认定封丘县滩区制砖厂为“四乱”问题。8月19日,省、市河长办下发《关于对黄河滩区封丘县制砖厂进行清理整治的通知》。8月25日,县委、县政府一方面从脱贫攻坚企业带贫、黄河滩区迁建、社会稳定等方面,一方面考虑制砖厂拆除需做大量前期工作考量,积极向省、市河长办请示,恳请延长清理整治时限。9月2日,接到市河长办《关于对滩区制砖厂加快清理整治进度的通知》,要求9月底前整治到位。
接通知后,封丘县提高政治站位,迅速采取措施,认真落实省、市河长办和市委书记张国伟的批示要求,从讲政治和保护黄河生态带的高度认识和开展黄河滩区制砖厂清理整治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组织县、乡政府和职能部门全力以赴,多措并举、强化措施落实、深入细致地做好企业的思想工作,实现了制砖厂业主自愿签订拆除协议,达到了依法行政、和谐拆除的最佳效果。2020年10月16日,王登喜市长对制砖厂清理整治进行了批示要求“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确保在10月25日前拆除完毕,场光地净”。11月3日,武胜军市长带队对我县拆除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省河长办对我县拆除工作较为满意,认可11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11月9日,王登喜市长再次对整治工作进行批示,要求“务于11月20日前“场净地平”。接市河长办通知后,县委县政府迅速行动,进一步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形成河长办牵头、各包企业责任单位现场实地推进、每日报进度和通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县政府领导主动与在封丘建设高速单位沟通,联系工程机械和车辆,动用了全县运输车辆(150辆左右),及时对制砖厂建筑垃圾进行外运,确保了清除工作扎实开展,保证按时节点达到“场净地平”。
二、整改措施:目前,该制砖厂地面建筑物、构筑物及设备全部完成拆除,建筑垃圾正加班加点清运,因前几日连续下雨,严重影响了清运进度,预计11月22日前达到“场光地净”。
三、追责情况:无追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