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城市管理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
时间:2023年10月26日 点击次数:2344
序号 | 处罚事项名称 | 减轻处罚的情形 | 减轻处罚的依据 | 配套监管措施 |
1 | 涉嫌违法广告设置行为的行政强制 | 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在履行户外广告设置监督管理职能时,对首次被发现、自行纠正或者在责令限期内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涉嫌违法广告设置行为,其直接相关的广告物品、经营工具、设备等财物可以不予查封、扣押。 | 《新乡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 |
说服教育 行政约谈 行政回访 |
2 | 涉嫌在户外开展无照经营的经营者的行政强制 | 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对涉嫌在户外开展无照经营的经营者,经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且属于首次违法的,其用于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物品可以不予查封、扣押。 |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
说服教育 行政指导 行政回访 |
3 | 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实施的其他行政强制 | 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在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中,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
说服教育 行政约谈 行政回访 |
说明:配套监管措施主要是指法律风险防控预先提示、违法行为预警、说服教育、行政建议、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