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
时间:2024年07月24日 点击次数:1720
〔2024〕20号
为保障封丘县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按照土地征收报批程序要求,2023年9月,县政府发布了〔2023〕第62号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根据原拟征收地块分期实施的工作安排,本次土地征收报批地块范围在原发布的〔2023〕第62号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地块范围内做了相应调整,现就调整后涉及变化的相关内容发布补充公告:
一、调整后的拟征收地块情况
对〔2023〕第62号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中的地块一进行调整,地块一分成东西两个地块,详见调整后的勘测定界图。
二、调整后拟征收土地位置、地类及面积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变更为9.6354公顷,面积变化只涉及城关乡杨徐寨村。调整后拟征收城关乡杨徐寨村集体土地9.5758公顷,其中耕地8.3906公顷,园地0.3358公顷,林地0.5163公顷,其他农用地0.3274公顷,建设用地0.0057公顷。
三、调整后的征地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一)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3〕28号)的规定及调整后的征收土地面积,调整后的城关乡杨徐寨村的征地补偿安置费为:646.3665万元。
四、调整后的安置对象及安置途径
该批次用地需安置农业人口129人(其中劳动力65人)
除以上调整内容外,原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