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时间:2024年09月10日 点击次数:2039
〔2024〕22号
为保障封丘县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封丘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拟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项目建设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地块一:该地块涉及鲁岗镇和寨村,四至范围:东邻封丘县人民医院新址,西邻东干道,南邻和寨村李家建承包地,北邻封曹路;
拟征收地块二:该地块涉及鲁岗镇和寨村,四至范围:东邻和寨村李彦成承包地、周洪哲承包地、周洪林承包地、李元辉承包地、周洪树承包地,西邻封丘县人民医院新址,南邻和寨村李家建承包地,北邻封曹路。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封丘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归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确认、测绘。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封丘县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在实施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