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时间:2025年01月07日 点击次数:838
〔2024〕28号
华润电力封丘100兆瓦风储一体化项目(一期50兆瓦)建设用地已于2024年11月18日经省政府批准(豫政土〔2024〕986号),2024年11月26日,新乡市人民政府下发了该项目建设用地的通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用途
华润电力封丘100兆瓦风储一体化项目(一期50兆瓦)建设用地,拟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项目(0.8178公顷)用地。
二、征收土地的位置
本次征收土地的位置位于曹岗乡鹿合村、邵寨村、王卢集村,陈桥镇裴楼村、西赵寨村,潘店镇蔡顶东村、巨堽村,尹岗镇店集村,具体位置详见地块位置示意图。
三、征收土地的地类及面积
征收曹岗乡鹿合村集体土地0.0314公顷,全部为园地,邵寨村集体土地0.0311公顷,其中耕地0.0311公顷,王芦集村集体土地0.5983公顷,其中耕地0.0311公顷、林地0.5672公顷;陈桥镇裴楼村集体土地0.0314公顷,全部为坑塘,西赵寨村集体土地0.0314公顷,全部为园地;潘店镇蔡顶东村集体土地0.0314公顷,全部为园地,巨堽村集体土地0.0314公顷,全部为林地;尹岗镇店集村集体土地0.0314公顷,全部为林地,共计0.8178公顷。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3〕28号)的规定和经省政府(或:国务院)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标准及征地补偿安置费详见下表(单位:公顷,万元):
序号 | 乡镇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征收农用地区片编号 | 补偿标准 | 面积 | 征地补偿安置费 |
(万元/公顷) | (公顷) | (万元) | ||||
1 | 曹岗乡 | 鹿合村 | 4107270201 | 61.5 | 0.0314 | 1.9311 |
2 | 邵寨村 | 4107270301 | 58.5 | 0.0311 | 1.8194 | |
3 | 王卢集村 | 4107270301 | 58.5 | 0.5983 | 35.0006 | |
4 | 陈桥镇 | 裴楼村 | 4107270301 | 58.5 | 0.0314 | 1.8369 |
5 | 西赵寨村 | 4107270201 | 61.5 | 0.0314 | 1.9311 | |
6 | 潘店镇 | 蔡顶东村 | 4107270201 | 61.5 | 0.0314 | 1.9311 |
7 | 巨堽村 | 4107270201 | 61.5 | 0.0314 | 1.9311 | |
8 | 尹岗镇 | 店集村 | 4107270201 | 61.5 | 0.0314 | 1.9311 |
合计 | —— | —— | 0.8178 | 48.3124 |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征地补偿安置费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分配,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五、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青苗补偿费(每公顷1.5000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乡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新政文〔2017〕97号)规定执行。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直接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分配给青苗、地上附着物所有人,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六、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封丘县人民政府计划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安置:
(一)货币安置
将征地补偿安置费按时足额一次性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分配。
(二)社保安置
本公告发布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保补贴一次性支付、计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或临时个人账户)。
(三)用地单位安置
封丘县人民政府将积极协调用地单位优先安排被征地农民就业。
七、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认为豫政土〔2024〕986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在本公告公示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公告公示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封丘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